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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难成深发展A保荐人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15日 07:3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海通难成深发展A保荐人

  昨日,有媒体报道称,深发展A的股改提上了议事日程,其保荐人敲定为海通证券。然而根据《股改办法》规定,作为公司法人股东的海通证券难以成为深发展A保荐人。

  报道称,海通证券公司董事长王开国上周曾亲自到深圳,就海通证券出任保荐人一事与深发展达成了意向。但是,根据《股改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保荐机构的保荐代表人或者董事、监事、经理、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在上市公司任职等可能影
响其公正履行保荐职责的情形,不得成为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保荐机构。而海通证券不仅为深发展A的法人股东,而且海通证券总经理助理周俊同时兼任了深发展A董事一职。这与《股改办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是相违背的。昨日,记者致电该公司询问海通是否为其保荐人时,公司董秘办一姓黄的工作人员没有给记者正面回复,只称公司正就股改作一系列的研究,具体细节不便透露,并表示会按照规定进行股改。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该公司股改动力并不强烈。因为非流通股比例太低,19亿的总股本中只有5亿多的非流通股,非流通股股权也比较分散且多通过收购或者配售介入,成本高,因此,难以做出令市场双方认同的方案。政府高层推动及深发展迫于再融资的压力才是公司股改的动力。本报记者郑建超(来源:成都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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