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权分置改革4家试点上市公司名单确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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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09日 01:37 江门新闻网 | ||||||||
截至5月9日凌晨1时25分,新浪财经查新华网尚未发出这一消息,新浪财经发布此消息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新浪财经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记者 张旭东 潘清) 记者综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8日消息,三一重工(资讯 行情 论坛)、紫江企业(资讯 行情 论坛)、清华同方(资讯 行情 论坛)、金牛能源(资讯 行情 论坛)4家上市公司已被确定为
由于历史原因,我国股市上有三分之二的股权不能流通。经国务院批准,证监会4月29日发布《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这标志着国家已开始着手解决股权分置这一困扰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重大制度问题。证监会称,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初期,考虑到试点起步阶段的特殊性,证监会根据上市公司股东的改革意向和保荐机构的推荐,协商确定少量试点公司,并将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按照有利于市场稳定和发展的原则,进一步推进这项改革。 股权分置试点工作事关证券市场的长远发展,因此首批试点企业将备受市场关注。这4家上市公司的公告详细披露说明了公司被确定为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单位、提出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和状况、股权分置改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和存在的风险、拟聘请的保荐机构等内容。 另外,按照8日沪深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业务操作指引》规定,试点上市公司董事会在做出有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决议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应当按照《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条款规定刊登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于公告次日复牌。 截至5月9日凌晨1时25分,新浪财经查新华网尚未发出这一消息,新浪财经发布此消息仅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绝不意味着新浪财经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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