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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檀:中石化这样的企业不该上市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2月29日 13:44 东方早报

  叶檀

  近日,中石化获得政府给予炼油板块财政补贴的批文。对此,中石化说远远不够,消费者与纳税人则斥之为盘剥。

  中石化及其辩护者认为,补贴有理。因为中石化除了是国有垄断企业之外,还是个上市的公众公司,他们除了对国家经济安全与消费者利益负责之外,还必须对境内外投资者负责。正因为价格管制,导致中石化整个炼油板块全面亏损,尽管年报上会有盈利,但那是靠中石化其他业务弥补亏损的,而不是中石化应该承担的亏损。因此,政府有必要弥补企业与投资者的损失。

  反对者认为,中石化的损失部分,由市场垄断权来弥补已经绰绰有余,而且其在税收抵扣等各个方面也有优惠政策,中石化节节上涨的利润就是最好的论据。中石化首先是国有公益公司,其次才是公众上市公司,主次关系绝不能颠倒,中石化不能以境内外投资者胁迫政府就范,用公共财政补贴小众。

  然而,我们其实无法在理论与市场的逻辑上厘清这样的补贴是否合理、适度。因为中石化这样的公司拥有的国有公益与公众公司的双重身份,从本质上来说,就是互相抵触的,两套逻辑根本无法融合。这样的公司根本就不该上市,尤其不该在国外上市,垄断之利泄于外不说,还捎带让中国石油的消费者全部成为陪绑者。国有垄断企业上市极为少见,英国撒切尔新政时期国企上市的惟一目的是取消国企,使企业市场化。如果因为客观需要一定要上市,政府就有必要尽快放开市场,用市场的逻辑与管制来取代以往的行政管制。

  摘自《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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