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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08-011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单位:万元 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金额 总金额 采购货物 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1,100 5,800 国药控股有限公司 4,700 销售货物 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3,500 8,500 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800 国药控股有限公司 3,700 苏州莱士输血器材有限公司 500 房屋租赁 上海复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00 800 合计 - 15,100 15,100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巨鹿路11号3楼 法定代表人:郭广昌 注册资本:3,500万元 经营范围:西药,中成药,中药饮片,参茸银耳,医疗器械,进口新特药、滋补保健品、中西复合制品,中药旅游商品,医疗保健用品,化学试剂,药酒,药用化妆品,医用辅料,消毒性用品,性保健用品,计划生育用品,食品,日用百货。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高管担任上海药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与之构成关联关系。 2、国药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四川中路660号 法定代表人:佘鲁林 注册资本:1,637,037,451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控股,医药企业受托管理及资产重组,中成药(含参茸银耳)、化学原料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诊断药品批发,国内贸易(除专项许可),物流配送及相关的资讯服务,经营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关联关系: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担任国药控股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与之构成关联关系。 3、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上海市普陀区长寿路155号 法定代表人:房金萍 注册资本:500万元 经营范围:零售中成药、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许可证有效期至2009年12月31日),销售玻璃仪器、健身器械、预包装食品(不含熟食、卤味,不含冷冻、冷藏食品)(有效期2009年12月8日),日用百货,医疗器械(按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至2010年11月29日),附设分支机构(涉及许可经营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关联关系:因公司高管担任上海联华复星药房连锁经营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与之构成关联关系。 4、苏州莱士输血器材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江苏省吴江市同里镇 法定代表人:丁晓军 注册资本:115万美元 经营范围:三类6866医用高分子材料及制品、大容量注射剂(血液保存液)的生产,销售本公司自产产品。 关联关系:因公司高管担任苏州莱士输血器材有限公司董事职务,公司与之构成关联关系。 5、上海复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上海市复兴东路2号 法定代表人: 吴平 注册资本:13,626万元 经营范围:物业管理。 关联关系:因公司与上海复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同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与之构成关联关系。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的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 由于公司控股、参股的医药商业企业之间共享总代理、总经销品种,因而公司日常经营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与关联企业之间的购销业务;房屋租赁系公司办公用房续租,上述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 2、交易的公允性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交易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公司业务模式导致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五、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 1、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经公司四届十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关联董事郭广昌先生、汪群斌先生、陈启宇先生三人回避表决,三名非关联董事(包括二名独立董事)均表示同意。 2、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对上述日常关联交易表示认可。 3、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意见如下:上述日常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经营之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董事会表决时,与关联方有利害关系的董事已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