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证券> 正文
证券简称:红星发展 证券代码:600367 贵州红星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规程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 用,维护审计的独立性,公司据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实施细则》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与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工作的具体时间安排。 第三条审计委员会有权了解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工作进度及在审计过程中发现 的问题,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应当以书面 意见形式记录督促的方式、次数和结果,并由相关负责人在书面意见上签字确认。 第四条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会计师简称,下 同)进场前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五条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审计委员会应加强与其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 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财务报表,形成书面意见。 第六条年度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召开会议进行表决,形成决 议后提交董事会审核。 第七条在向董事会提交财务报告的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会计师事务 所从事本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和下年度续聘或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议。 审计委员会形成的上述文件应在年报中予以披露。 第八条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为审计委 员会在年报编制工作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九条本规程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条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