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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劵代码:002163 证劵简称:三鑫股份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专项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2006年7月制定,2008年2月第二次修订)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中《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发表专项意见如下: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于2007年9月29日与德国冯.阿登纳真空技术有限公司(VAAT)签订了“年产140万m 2低辐射膜(LOW-E)节能玻璃生产线项目”供货合同,由于进口设备供货周期长,该项目募集资金帐户尚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经营成本,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4,000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6个月,从2008年4月10日(200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次日)起至2008年10月10日止,公司将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款项到期后,及时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帐户。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具体安排,2008年4月10日至10月10日,公司将有部分募集资金闲置,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减少公司财务费用,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因此,监事会认为:董事会通过了《关于继续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符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决策程序、权限合法合规,同意该议案。 (以下无正文) 深圳市三鑫特种玻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O八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