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杨创世拟10送3支付对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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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9月26日 11:33 证券时报 | |||||||||
大股东作出5年禁售、2年限售并稳定股价的承诺 本报讯 (记者 柴海) 今天,大杨创世发布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告,成为继辽通化工之后辽宁省第二家、大连地区第一家实施股权分置改革的公司。公司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出了向流通股股东按每10股送3股支付对价的方案,同时还提出5年禁售、2年限售并稳定股价的承诺。
据公司公告,大杨创世唯一的非流通股股东大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获得流通权向流通股股东安排对价,流通股股东每10股获付3股,大杨集团共需支付2250万股。流通股股东所持股份占比将由45.55%提高到59.09%。大杨集团还承诺在股改方案实施后,保证其所持有的大杨创世非流通股股份在60个月内不上市交易或者转让;在禁售期届满后,限售期为2年,第一年出售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数的5%,第二年不得超过10%。与此同时,为稳定二级市场股价,大杨集团承诺,在大杨创世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2个月内,若出现大杨创世价格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2.81元,将自其下一个交易日开始通过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在2.81元/股以下的价格(含2.81元)购买大杨创世股票,直至大杨创世股票二级市场价格不低于2.81元或者累计买足1000万股为止。大杨集团还承诺:今后3年的利润分配比例将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的60%。 专业人士认为,此次大杨集团作出5年禁售、2年限售的承诺,充分表明大股东将长期致力于大杨创世品牌发展建设的决心和信心,其利润分配不低于60%的承诺更反映了公司回报股东的一份诚意。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