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行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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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6月12日 07:23 中国证券网-上海证券报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100亿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6]20号文核准。 一、本次发行安排 本次发行采用向A股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下称“战略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
本次发行网上申购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用回拨机制对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初定发行数量进行调节。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为:在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均有超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配售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的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配售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最终数量的5%。 本次发行的A股战略投资者包括以下14家境内法人,其公司名称及承诺认购金额如下: A股战略投资者不参加本次发行初步询价和累计投标询价的申购,并承诺接受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累计投标询价情况确定的发行价格。A股战略投资者的获配股数等于其认购金额除以本次发行价格,获配股数将精确到千股。 A股战略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18个月。网下配售部分投资者获配股票的锁定期为:50%锁定3个月,50%锁定6个月。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2006年6月12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招股意向书摘要2006年6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初步询价及推介安排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排名不分先后)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推介工作。根据《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试行询价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行字[2004]162号)和《股票发行审核备忘录18号-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询价对象条件和行为的监管要求》的要求,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6年6月12日至2006年6月16日期间,在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地向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询价对象中的96家进行初步询价,其中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0家、证券公司10家、财务公司19家、信托投资公司10家、保险公司7家、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10家。 本次发行投资者咨询电话:010-66596222。 发 行 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排名不分先后)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6年6月12日 新浪声明:本版文章内容纯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