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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行业:国务院1号文撬动产业发展格局(6)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04日 18:44 顶点财经

  因此,资本进入壁垒的放松并不意味着广播电视网络运营商未来会迅速被实力强大的电信运营商打败,而且,鉴于国务院1号文明确了广电机构在包括IPTV在内的数字电视业务上的主导权,与广电机构合作是电信企业未来利用其网络开展视频业务难以逾越的环节。此外,我们还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基于内容监管的考虑,信产部已将其互联网内容监管的职责移交给广电总局(以前是两部门交叉管理),其间的背景很可能是《色戒》完整版在互联网大面积流传对内容导向的不利影响。由此可见,国家加强网络传输内容监管的导向十分明显。

  2.3.财税优惠政策支持简单、明确

  与之前“征求意见稿”中税收优惠政策操作、认定难度较大不同的是,1号文的财税优惠政策比较简单易行,在经省级政府同意并报财政部、税务总局批准后可免征3年营业税(2008~2010年)。由于营业税是最为基础的流转税收,在大多数实行提价的有线网络中基本收视维护费收入将占到企业营业收入的绝大部分。以歌华有线为例,目前近7亿元有线电视收视维护费,如免征营业税,意味着每年将增加2000多万元的税前利润。而且,这是在北京有线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没有提价的情况下。我们认为,国内绝大多数有线网络运营商均能享受此项税收优惠政策。此外,对于国家投资数字电视示范网的投融资政策支持很可能会转化成地方政府对当地有线网络运营商直接的财政支持,以推动其在技术创新、网络增值业务的发展。

  2.4.优化投融资政策推动网络运营商资本运作

  1号文中有关网络投融资政策更为侧重于利用市场化的融资工具解决数字电视网络建设和终端改造的资金问题,通过企业上市、发行债券、配股增发等多种资本市场手段筹集资金,以增加对数字电视产业的投入。然而,我们认为,与近期国内风风火火的出版发行企业整体上市不同的是,国内大部分省份没有完成有线网络的整合,而广电总局和证监会显然不能接受以单个地级市城域网为资产主体予以上市,而且,即使已经完成整合并已进行数字化改造的省级网络运营商(如广西),由于历史原因,省网公司与各地级市采取“存量不变,增量分成”的收益分配模式,能够真正体现在省网公司的营收数据并不完整,连续三年盈利的上市要求也存在一定的差距。因此,有线网络子行业不太可能象出版发行行业一样短时间内涌现大量的上市公司。在此过程中,未上市的有线网络企业在符合有关条件的前提下通过发行公司债筹集资金,而已上市的有线网络运营商则在筹集方面拥有更多的低成本融资选择。

  2.5.明确定价原则,推动增值业务市场化发展

  此次的国务院1号文中进一步明确了网络运营服务的定价原则: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实行政府定价,这与目前基本收视维护费的调整机制相一致,需要通过听证会、政府物价部门审批通过;而之前尚存在一定争论之基本增值业务服务费和数字电视付费节目收视费的定价原则得到了进一步明确,可根据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由有线电视运营机构自行确定,这基本是一个市场化的定价原则,企业存在较大的选择空间。明确这一原则后,网络运营商在开展增值业务过程中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自主定价,采取更为市场化的业务发展模式,如高速宽带数据业务与付费电视打包销售,有利于推动网络增值业务的加速发展。

  3.投资建议:强烈推荐歌华有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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