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国家股转让获批 花旗将成为第四大股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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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3年09月19日 07:40 证券日报 | ||
本报讯(记者 海容)浦发银行9月18日接到股东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通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国资委)以有关批复同意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上海久事公司与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 国资委同意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9850万股国家股中的10845万股转让给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同意上海久事公司将其所持公司22950万股国有法人股中的7 本次股权转让后,公司总股本仍为391500万股。其中,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9005万股,占总股本4.85%,为公司第三大股东;上海久事公司持有公司股份15720万股,占总股本4.02%,为公司第五大股东;花旗银行海外投资公司首期受让上述股权后,将持有公司股份18075万股,占总股本的4.62%,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将由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变更为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25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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