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邱冉北京21日报道】据北京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首席律师郭锋透露,受亿安科技(0048)320名小股东委托,向操纵亿安科技股票的广东四公司等要求民事赔偿一案的取证工作已经完成,起诉书将于近期提交对此案有管辖权的法院。
据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的资料统计,已登记委托的投资者中,一般损失在几万元左右,损失最大的股东达到70万元,本案诉讼标的为2300多万元。鉴于证券交易中参与人的广泛
性和集中撮合交易的瞬间性,本案无法像普通侵权案一样逐一界定侵权人的获利与受害人的损失之间的对应关系。事实上,侵权者所获得的利益可能高于原告的损失,也可能低于原告的损失。根据交易获利原则并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律师团认为应在原则上采取实际损失规则,即高买低卖的差价为定损原则。对于没有卖出的投资者以起诉前一天的交易价与买入价的差价索赔标准,法院判决则以判决书的前一日交易价与买入价的价差为赔偿标准。采取新的定损标准后,原告比此前公布减少了149人,这部分投资者有的是按照新的计算方法处于盈利状态的,也有的是没有提供授权委托书、损失统计表、清算交割单等材料的,另外还有少数机构投资者没有加入诉讼。
此次诉讼的被告为广东欣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中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百源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广东金易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亿安科技集团、广东亿安科技发展控股有限公司和亿安集团董事长罗成。据中伦金通律师事务所掌握的证据显示,亿安科技集团是四个庄家的幕后指使,亿安集团为其提供办公场地及用于操纵市场的2亿元资金支持;发布虚假信息,配合庄家操纵市场。(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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