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21年05月06日 02:46 证券时报

原标题: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拉夏 公告编号:临2021-074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公司董事尹新仔先生的辞职报告。尹新仔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应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尹新仔先生确认与董事会并无意见分歧且无任何其他事宜须提请公司股东关注。尹新仔先生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补选董事及相关后续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对尹新仔先生在任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6日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ST拉夏(A股)、拉夏贝尔(H股)

  股票代码:603157(A股)、06116(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邢加兴

  住所:上海市闵行区畹町路

  通讯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衡山路

  股份变动性质:股权比例减少(执行法院裁定)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徐汇区漕溪路258弄26号2幢304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

  股份变动性质:不变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为邢加兴先生,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为上海合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姓名:邢加兴

  性别:男

  国籍:中国

  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居留权:无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合夏的基本情况如下:

  ■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海合夏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在公司任职或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如下: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关系说明

  邢加兴先生和上海合夏于2014年1月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达成了一致行动关系。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因信息披露义务人未履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产生的公证债权,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拍卖邢加兴先生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根据竞价结果,上述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

  上海金融法院就上述拍卖股份出具了《执行裁定书》:邢加兴先生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归买受人海通资产所有。上述裁定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被动减持上市公司80,000,000股A股股票。

  二、未来十二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持股份的计划

  本次权益变动后,邢加兴先生及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降至278,815股,存在因司法裁定等情况继续被动减持的可能。若后续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义务。

  第四节 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邢加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274,425股,占公司总股本14.66%;上海合夏持有公司股份4,390股;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78,815股,占公司总股本14.66%。

  本次权益变动后,海通资管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61%;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15股。邢加兴先生将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方式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拍卖邢加兴先生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根据竞价结果,上述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已全部竞买成交。

  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收到司法拍卖竞买人海通资管转来的(2020)沪74执42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获悉上海金融法院就拍卖80,000,000股公司股份出具了相关裁定。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执行法院裁定。

  三、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

  《执行裁定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被执行人邢加兴持有的8,00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时起转移。

  二、将被执行人邢加兴持有的8,00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扣划至买受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名下。

  三、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四、本次权益变动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后,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15股。邢加兴先生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78,815股,占公司总股本14.66%。该部分股份尚处于冻结或轮候冻结状态,均属于限售流通股。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自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因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持61,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因执行法院裁定被动减持45,200,000股公司A股股票。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前述已经披露的内容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件。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营业执照。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签署的《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五)《执行裁定书》。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4号楼12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邢加兴

  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邢加兴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信息披露义务人: 邢加兴

  签字:

  年 月 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 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

  邢加兴

  年 月 日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股 票 简 称 :*ST拉夏(A股)、拉夏贝尔(H股)

  股 票 代 码 :603157(A股)、06116(H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一):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住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32层01-12室

  通讯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广东路689号32层01-12室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增加(司法拍卖取得)

  签署日期:二零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写本报告书。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一一权益变动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刊登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在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是按照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0)沪74执425号之五,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取得股份。本次权益变动尚待司法竞拍所得的相关股份过户手续完成后方能生效。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除非特别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含义如下:

  ■

  特别说明:本报告书中所列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根据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情况

  (二)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负责人情况如下: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不存在持有或控制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无一致行动人。

  第三节 持股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自身对上市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以司法拍卖的方式取得80,000,000股上市公司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司法拍卖等方式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拉夏贝尔任何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拉夏贝尔80,000,000股股份(均为A股股份),占拉夏贝尔总股本比例约为14.6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

  二、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事项的主要内容

  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拍卖公司80,000,000 股A股股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每股单价2元竞买成交8,000万股,共160,000,000元的价格竞买成交。

  2021年4月20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作为拍卖参与方已支付完全部拍卖款项。

  2021年4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收到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2020)沪74执425号之五,其内容如下:

  (一)上海金融法院(2020)沪74执425号之五《执行裁定书》

  “一、被执行人邢加兴持有的8,00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归买受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所有,上述股票的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买受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时起转移。

  二、将被执行人邢加兴持有的8,000万股“*ST拉夏”股票(证券代码:603157,证券类别:限售流通股)扣划至买受人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 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号:D890183003)名下。

  三、解除对上述股票的司法冻结及质押,所有轮候冻结自动失效。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

  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的资金来源为募集资金。穿透募集资金实际资金来源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权益变动相关股份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的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司法拍卖竞得拉夏贝尔80,000,000股A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该等股票在司法拍卖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等权利限制情形。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依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解除上述股份的质押及司法冻结,办理上述股份的过户手续。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及履行情况

  无。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权益变动发生之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各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名单。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四)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置备于上市公司(上海市闵行区莲花南路2700弄50号4号楼12楼)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供投资者查阅。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盖章):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代表“证券行业支持民企发展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603157 证券简称:*ST拉夏 公告编号:临2021-075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邢加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

  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邢加兴先生所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限售流通股)被划转至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证券行业支持民企系列之海通证券资管1号FOF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海通资管”)名下。本次股份划转后,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15股。邢加兴先生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因邢加兴先生未履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产生的公证债权,上海金融法院于2021年3月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拍卖邢加兴先生持有的141,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85%。根据上海金融法院出具的裁定,邢加兴先生所持有的61,6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归买受人文盛资产及上海其锦所有,该部分股份已完成过户。因部分竞买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足额支付成交款差额,其所涉及的合计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未能处置成功。后于2021年4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股票司法协助执行平台公开进行第二次司法处置,海通资管竞买成交80,000,000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2月1日、2021年3月8日、2021年3月23日、2021年3月24日、2021年3月26日、2021年3月27日、2021年4月17日及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1)、《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7)、《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48)、《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0)、《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被被第二次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2)、《拉夏贝尔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第二次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55)及《拉夏贝尔关于邢加兴所持公司股份被司法拍卖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61)。

  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2020)沪74执425号之五《协助执行通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21司冻0430-3号《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邢加兴先生所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股票(均为限售流通股)已被划转至海通资管名下。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司法划转的具体情况

  ■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前,邢加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274,425股,占公司总股本14.66%;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0,278,815股,占公司总股本14.66%。本次司法划转后,邢加兴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74,425股,占公司总股本0.05%;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15股,占公司总股本0.05%。本次股份划转后,邢加兴先生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本次股份司法划转后,海通资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14.61%。

  二、其他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邢加兴先生所持有的8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限售流通股)已被划转至海通资管名下。本次股份划转后,邢加兴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合夏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815股。邢加兴先生不再为公司大股东。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3、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渠道为《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https://www.hkexnews.com.hk),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渠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拉夏贝尔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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