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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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股东大会有关情况
1.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4月23日
3. 股权登记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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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增加临时提案的情况说明
1. 提案人: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提案程序说明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亿阳信通”)已于2021年4月1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召开通知,单独或者合计持有32.89%股份的股东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阳集团”),在2021年4月6日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对临时提案相关事项进行了审议。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12日和4月14日公告了股东大会延期通知。现股东大会召集人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有关规定,就亿阳集团提出临时提案相关事项予以公告。
3. 临时提案的具体内容
《关于提请亿阳信通收购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不动产的提案》
一、背景
亿阳集团拟向阜新银行(出具保函的主体亦可为阜新银行总行或其他支行,以下统称“阜新银行”)申请3.5亿元-4亿元保函。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阜新银行作为亿阳集团担保债权人,其享有亿阳集团名下不动产权证书号为X京房权证海字第121878号的不动产的抵押权,亿阳集团为其在不动产评估值范围内留债金额323,624,155.68元。为便于阜新银行出具相关保函,亿阳集团拟出售该项不动产,将交易价款中323,624,155.68元专项用于清偿阜新银行的债务,并相应解除该项不动产抵押措施。
二、审议事项
基于以上原因及亿阳集团已将该不动产提供给亿阳信通办公使用,据此,亿阳集团提请亿阳信通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同意亿阳信通或其子公司将以合计不低于3.25亿元(含增值税)且不高于评估值3.4197亿元(含增值税)作为交易价格收购亿阳集团名下的该项不动产。鉴于亿阳集团同意在该项不动产过户后三年内以原交易价格回购(待亿阳集团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若该项不动产过户至亿阳信通或其子公司名下后三年内,因亿阳信通经营需要等原因拟出售该项不动产,则亿阳信通同意以原交易价格向亿阳集团出售;
2、亿阳信通股东大会授权亿阳信通董事会全权负责该项不动产收购所涉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具体交易方案的设计、交易文件的协商及签署、交易的推进及交割等。
三、 除了上述增加临时提案外,于2021年4月1日公告的原股东大会通知事项不变。
四、 增加临时提案后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一)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4月23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杏石口路99号B座2232会议室
(二)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4月23日
至2021年4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股权登记日
原通知的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不变。
(四)股东大会议案和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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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1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日和4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和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2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亿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特此公告。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报备文件
(一)股东提交增加临时提案的书面函件及提案内容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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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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