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1年04月15日 03:11 证券日报

原标题: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1年5月14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1年5月14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一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1年5月14日

  至2021年5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1、议案3-8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议案4-8已经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3)公司将在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登载《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7、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信函或传真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三)登记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六、 其他事项

  (一)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二)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当日须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会议当日公司会按疫情防控要求对前来参会者进行体温测量和登记,体温正常者方可参会,请予配合。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

  (三)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新甘泉西路69号

  联系电话:+86-514-82090238

  联系传真:+86-514-87736366

  电子邮件:ad@aidea.com.cn

  联系人:王广蓉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1年5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0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经营状况、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实际情况并参考所处行业和地区的薪酬水平,制定了《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本方案已经2021年4月14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1年度任期内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薪酬发放标准

  (一)董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10万元/年(含税);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其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董事职务报酬;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监事薪酬

  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领取薪酬,不再另外领取监事职务报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根据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并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发展现状及所处地区、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相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有利于激发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并推动公司稳健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独立董事同意《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4月15日

  证券代码:688488        证券简称:艾迪药业       公告编号:2021-021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4月2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1年4月1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俞恒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就如下议案进行了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事项: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并依照《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依法合规运作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全体股东权益、公司利益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允的反应了公司2020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0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建立在2020年经营情况与2021年经营形势的基础上,并结合公司2021年度经营目标、战略发展规划进行编制。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并兼顾了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0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管理情况,如实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考虑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有利于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同时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薪酬制度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占监事总数100%,反对票0票,占监事总数0%,弃权票0票,占监事总数0%。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艾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1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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