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2021年04月15日 02:08 证券时报

原标题: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报告摘要

  (上接B221版)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聘请的2020年度报告审计机构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确认,公司对报告期内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共计24,145.50万元;对毁损、报废、拆除、损坏、淘汰、无法修复的资产进行核销共计656.55万元。上述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4,802.05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24,826.03万元。现将公司2020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一)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资产负债表日采用整个存续期内信用损失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报告期内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3,095,635.17元,其他增加41,669.87元,截至报告期末,应收款项坏账准备余额为180,537,479.91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71,572.09元;转销存货跌价准备15,211,134.64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3,674,282.75元,截至报告期末,存货跌价准备余额为27,791,086.25元。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报告期内公司合营企业文山云铜矿冶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清算注销,核销已计提减值准备8,243,508.17元,其他被投资单位尚未发现减值迹象,截至报告期末,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余额为90,244,533.30元。

  (四)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的减值迹象。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将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1、公司下属冶炼分公司个旧厂区整体搬迁后部分资产无法使用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82,384,353.44元;个旧鑫龙金属有限责任公司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358,936.85元。

  2、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云南锡业郴州矿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郴州矿冶”)因自产矿减少,产能利用率较低,导致部分固定资产闲置存在减值迹象,虽然公司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但生产组织仍存在一定困难。郴州云湘矿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云湘矿冶”)因工艺调整变化,产业即将转型升级导致部分资产闲置存在减值迹象。2020年末,公司聘请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郴州矿冶、云湘矿冶相关资产组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评估报告结果,郴州矿冶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10,002,739.06元;云湘矿冶需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40,016,080.47元。

  (五)固定资产核销

  报告期末,公司下属子公司因固定资产毁损、拆除、损坏、淘汰、无法修复等因素对固定资产进行处置。资产原值22,653,512.62元,累计折旧14,114,478.36元,减值准备32,332.94元, 报废净额8,506,701.32元,报废处置收入41,538.05元,汇率折算差206.45元,报废净损失8,465,369.72元。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遵循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应收款项采用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法和个别认定法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有迹象表明固定资产发生减值的,按照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的差额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合并报表利润的影响

  本期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095,635.17元;计提存货跌价准备9,271,572.09元,转回3,674,282.75元;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32,762,109.82元;核销固定资产净损失6,431,305.03元,核销废旧物资净损失134,184.06元。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对公司2020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影响-24,802.05万元,对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24,826.03万元。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合理性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根据相关资产的实际情况并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依据合理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0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和核销资产事项。

  六、监事会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经审核,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及核销资产事项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计提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依据充分;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和核销后的财务信息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3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根据财政部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财会[2006]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租赁》和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自2021年1月1日执行新租赁,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新租赁准则规定,在租赁期开始日,承租人应当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主要变化包括:

  (1)新租赁准则下,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一一资产减值》的规定,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承租人可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三、本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方法

  按照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对于过渡期政策的采用,新租赁准则允许采用两种方法:方法1是允许企业采用追溯调整法;方法2是根据首次执行本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同时,方法2提供了多项简化处理安排。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在准则过渡期政策上采用上述方法2,并采用简化处理,即:根据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相应变更,公司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情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进行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一一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35号)等相关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加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财务管理的规范化要求。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4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1、投资种类:远期外汇

  2、投资金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

  3、特别风险提示: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超出公司购汇时的实际汇率,超出远期汇率锁汇报价部分,造成预计外的汇兑损失。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益,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开展远期外汇锁定的总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之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目的

  远期外汇锁定业务为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外汇避险金融产品,主要针对进出口业务和外币债务,利用各金融机构提供的远期外汇锁定产品,提前锁定汇率水平,规避公司所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最大限度地降低外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投资金额

  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结合公司2021年锡、铜精矿境外采购计划,2021年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规模累计金额不超过25,000万美元。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有效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12个月内。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在签订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外币贷款期限及金额进行交易。远期外汇锁定可以在汇率发生较大波动时,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但远期外汇锁定仍存在一定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汇汇率报价可能超出公司购汇时的实际汇率,超出远期汇率锁汇报价部分,造成预计外的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远期外汇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外币存款、借款和贷款过程中涉及的货币兑换汇率变化风险:公司存款大部分是本币,归还外币贷款前需将本币兑换成外币,或需将外币兑换成本币及其他货币,因办理外币借款时的汇率一般不同于还款时的汇率,货币兑换过程中存在汇率变化的风险。

  三、风险控制措施

  1、参照各银行远期汇率结售汇价格,选择专业性较强的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同,并根据外币贷款期限约定将来办理购汇的人民币兑外汇币种、金额、汇率以及交割期限。在开展办理远期汇率锁定业务期间收集整理汇率变动资料,提出规避汇率变动风险的建议。

  2、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责任部门及责任人、内部操作流程、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该制度满足实际操作的需要,其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可行的。

  3、 公司严格控制远期外汇交易规模,进行远期外汇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远期结汇合约的外部合计金额不得超过决策程序审批额度,将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控制在可承受范围内。

  四、独立董事意见

  为规避汇率变动风险对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该业务与公司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制定了《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有利于加强远期外汇锁定业务的风险管理和控制。该议案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开展远期外汇锁定业务。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5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

  银行申请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办理黄金租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银行授信范围内办理黄金租赁业务,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拟开展黄金租赁业务基本情况公告如下:

  一、黄金租赁业务概述

  1、黄金租赁业务概述:黄金租赁业务是指公司向银行租赁黄金,到期后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并以人民币支付黄金租赁费用的业务。租赁品种为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的AU99.99一号金和AU99.95二号金。承租方拥有黄金在租赁期间的处置权,并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所租赁黄金。

  2、业务方式:为规避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根据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相应的远期套期保值。

  3、黄金租赁的用途:公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及稀贵金属生产所需资金。

  4、租赁数量:根据公司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拟开展黄金租赁的数量为累计不超过5000千克黄金。

  5、业务开展期间及融资额度: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

  6、租赁期限:最长期限12个月(有效期自公司与相关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的起始日为准)。

  7、 租赁成本(含租赁费用、远期套期保值相关费用等):费率由公司与银行协商确定,按照实际租赁天数计算租赁成本。

  二、融资方式及融资成本

  融资方式:公司在与银行办理完黄金租赁手续后,即委托银行在上海黄金交易所卖出全部租赁的现货黄金,并委托银行以相同的价格买入与租赁数量与租赁期限一致的黄金远期合约,锁定到期应偿还黄金的数量和金额。租赁到期后,公司归还同等数量、同等品种的黄金给银行。公司根据与银行签订的黄金租赁业务合约向银行支付租赁费用。

  本次融资的融资成本包括黄金租赁费,黄金现货、期货合约买卖手续费等。

  三、公司开展黄金租赁业务的优势

  1、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公司通过租入银行的黄金后再卖出,借助黄金的高流动性快速变现,能以较便捷的方式实现融资,以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

  2、黄金租赁利率灵活,且不受贷款用途限制。

  四、本次融资的风险控制

  1、将黄金租赁业务与公司生产稀贵金属所需资金匹配,严格控制黄金租赁业务的资金规模。

  2、 公司在与银行签订黄金租赁业务合约的同时委托银行就租赁黄金的数量及期限进行远期套期保值操作,以锁定到期归还时黄金的价格,无需承担承租期间黄金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6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下属子(孙)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帮助其拓展融资渠道,提高其融资额度,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锡业股份”或“公司”)于2021年4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锡化工公司”)和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公司下属孙公司,以下简称“云锡融资租赁公司”)向部分商业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后续公司及上述两家子公司将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的约定具体担保责任。具体情况如下: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1)公司名称:云南锡业锡化工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2500MA6NJBTU2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云南省红河州蒙自经济技术开发区冶金材料加工区

  (5)法定代表人:吴建勋

  (6)注册资本:27,240.35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8年12月26日

  (8)主营业务: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开发、生产(含安全生产许可批准的四氯化锡、四丁基锡、二丁基氧化锡、二丁基二氧化锡、二丁基二月桂酸锡、三丁基氯化锡、三丁基氧化锡的生产、其他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除外);有色金属化工产品及高新技术产品销售(含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批准的四氯化锡、四丁基锡、二丁基氧化锡、辛酸亚锡、二丁基二氯化锡、二丁基二月桂酸锡、三丁基氯化锡、三丁基氧化锡的销售,其他未经许可的危险化学品除外);产品售后服务和技术支持;研发和开发同类产品的更新换代产品及其他新产品;化工工程设计及设备制造、安装、维修;有色金属及矿产品、非金属及矿产品、建筑材料的销售、代购、代销;环境保护工程服务;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出口除外);劳务服务、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股权结构:锡业股份持有100%股权。

  (10)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锡化工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云锡(深圳)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DJRQHXM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法人独资)

  (4)注册地点: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201 室

  (5)法定代表人:张扬

  (6)注册资本:50,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6 年 8 月 24 日

  (8)主营业务: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贸易融资;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和担保;兼营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商业保理业务(非银行融资类)。

  (9)股权结构:本公司通过云锡(香港)资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其100%股权。

  (10)近两年主要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以上数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1)经查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系统,云锡融资租赁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本公司和锡化工公司、云锡融资租赁公司将根据董事会审议结果与有关金融机构签订正式担保合同或协议,并根据担保合同或协议约定具体担保责任。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1年4月13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含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累计为234,900万元,均为公司对下属(全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1,293,618万元的18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事项是为支持子(孙)公司的发展,增强其综合实力,保证其可持续发展,同时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其融资额度,满足其生产经营流动与项目建设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锡化工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云锡融资租赁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和重大事项决策具有绝对控制权,公司能够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的监督与管理。目前其经营稳定,未来能获得持续的现金流,具备较强债务偿还能力,公司对其担保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综合上述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述两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对子(孙)公司的担保有利于补充其营运资金,促进其主营业务健康发展,被担保对象的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上述对外担保决策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对子(孙)公司的担保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8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2020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4月15日披露了《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为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经营情况,公司将于2021年4月23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0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张涛先生,总经理杨奕敏女士,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召集人)尹晓冰先生,副总经理张扬先生,董事会秘书杨佳炜先生,财务部门负责人毕俊女士,证券事务代表马斯艺女士(如存在特殊情况,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出席人员)。

  ■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60 证券简称:锡业股份 公告编号:2021-029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同向上升

  ■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2021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第一季度,受宏观经济、供需关系改善等因素影响,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公司主产品锡、铜金属市场价格涨幅较大且创下近年新高,主产品锌金属阶段性涨幅较大,公司充分把握市场机遇,积极组织生产经营,一季度业绩同比大幅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预测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1年4月27日公司披露的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云南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四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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