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关于李华任职资格的批复 来源:江苏
苏银保监复〔2021〕66号
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李华进行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国华寿〔2021〕7号)收悉。经审查,李华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省级分公司总经理助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银保监会江苏监管局报告。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2021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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