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大同银保监分局关于兴业银行大同同煤支行开业的批复 来源:山西
同银保监复〔2021〕3号
兴业银行大同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分行关于兴业银行大同同煤支行开业的请示》(兴银大同请〔2021〕5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同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同煤支行开业。营业地址为:大同市云冈区平易街紫金世纪名苑壹号商铺。
二、核准该行业务范围为:办理人民币存款、贷款、结算业务;办理票据贴现;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销售政府债券;代理收付款项;资信调查、咨询、见证业务。总行、太原分行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业务范围内授权的业务。
三、你分行应自我分局批复之日起10日内派人持本批复、介绍信、领取许可证人员合法有效身份证明等到我分局领取金融许可证。
四、你分行应及时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于市场监督、税务登记等法定程序完成后1个月内向我分局报告相关情况。
五、该行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6个月内开业,未能按期开业,应在开业期限届满前1个月向我分局提出开业延期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开业且未按要求提交开业延期申请的,本批复失效,由我分局办理开业许可注销手续,收回金融许可证。
此复。
大同银保监分局
2021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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