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5月20日 04:07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6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为尊重中小投资者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的参与度,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投票表决情况单独统计,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月19日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权登记日:2020年5月12日(星期二)

  3、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6、主持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34,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2.6830%。其中:

  1、出席本次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65,034,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6830%。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会议的股东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0人,拥有及代表的股份为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2.《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3.《2019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4.《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5.《2019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6.《关于2020年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7.《公司董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8.《公司监事2020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9.《关于开展2020年度外汇远期业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0.《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1.《关于增加2020年度被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65,034,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同意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该议案属“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何启强、麦正辉、黄荣泰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3.01、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3.02、选举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3.03、选举黄荣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4.《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谭嘉因、朱红军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三年。

  14.01、选举谭嘉因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4.02、选举朱红军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5.《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经过逐项审议,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选举梁婉华、陈钜桃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三年。

  15.01、选举梁婉华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15.02、选举陈钜桃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所得投票表决权数465,034,800票,占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如下:所得投票表决权数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广州)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7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在公司以现场与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会董事5人,实际到会董事5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何启强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

  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二、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人员组成的议案》,同意选举各委员会人员组成如下:

  (1)战略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候选人:何启强、麦正辉、黄荣泰、谭嘉因、朱红军

  召集人候选人:谭嘉因

  (2)审计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候选人:何启强、朱红军、谭嘉因

  召集人候选人:朱红军

  (3)提名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候选人:黄荣泰、谭嘉因、朱红军

  召集人候选人:谭嘉因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人员组成

  委员候选人:麦正辉、谭嘉因、朱红军

  召集人候选人:朱红军

  各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三、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裁

  的议案》。

  同意聘任麦正辉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四、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龚伟泉先生、何骏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五、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黄荣泰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六、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指定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公司第四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蓐意女士任期届满,经张蓐意女士提请,其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在未正式聘请第五届董事会秘书期间,暂由公司副总裁何骏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并及时公告。

  张蓐意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高管人员职责,出色的完成了公司投融资、信息披露、合规体系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蓐意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七、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苏慧仪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苏慧仪女士联系方式:

  电话:0760-22583660

  传真:0760-89829008

  电子邮箱:DMOF@chinachant.com

  联系地址: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42号

  邮政编码:528415

  八、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

  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吴燕红女士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对选举公司董事长、聘任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等高级管

  理人员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内容参见公司于2020年5月20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证券事务代表、审计负责人简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各专门委员会委员、总裁、副总裁、财务总监、

  证券事务代表、审计负责人简历

  1、何启强,男,1958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大专学历,在读EMBA。曾任小榄镇锁二厂工人、班长、车间主任,中山市小榄气具阀门厂厂长,广东长青(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现任社会职务有中国企业家论坛创始终身理事、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理事、中国城市燃气协会理事、广东省循环经济和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副会长、中山市私营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中山市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协会副会长。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现任公司董事长,任职公司董事长任期自2007年10月24日起至今,兼任中山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天鑫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广东长青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长青配售电(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董事。

  何启强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5.77%,并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985%。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管麦正辉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启强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2、麦正辉,男,195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高中学历,现任社会职务有中国五金制品协会燃气用具分会副理事长、中山市名优品牌商务促进会会长、中山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常务理事、中山市企业联合会副会长、小榄镇商会常务理事。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现任公司董事及总裁,任职公司董事、总裁任期自2007年10月24日起至今;兼任江门市活力集团有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董事长,中山市长青气具阀门有限公司、中山骏伟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中山市创尔特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中山市创尔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名厨(香港)有限公司、广东长青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长青配售电(中山)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天鑫实业投资管理中心(普通合伙)合伙人。

  麦正辉先生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之一,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3.06%,并通过中山市长青新产业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股5.985%。其与公司另一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启强先生是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麦正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3、谭嘉因,男,1962年4月出生,中国香港籍,美国普渡大学商业信息系统博士学位,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院长、讲座教授。香港公开大学、香港高等教育科技学院校董,欧洲管理发展基金会校董会会员。曾获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颁发的香港特别行政区荣誉勋章。谭嘉因先生目前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谭嘉因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谭嘉因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4、朱红军,男,1976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学教授,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现任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近五年曾担任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华翔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济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物产中大元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朱红军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朱红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朱红军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5、龚伟泉,男,1970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公司副总裁兼厨电事业部总经理。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广东宅可丽集成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任CEO,广东小黄鸭集成装配科技有限公司任董事长,江西中家装住宅产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广东莱尔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佛山市淘力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龚伟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龚伟泉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6、何骏,男,1989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几内亚比绍居留权、香港居留权。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硕士学位。2018年加入公司,现任公司金融证券部经理。曾任职于IDG技术创业投资基金、深圳市亚布力创新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何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何启强为父子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何骏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7、黄荣泰,男,1975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大专学历,会计电算化专业,中级会计师职称,现任社会职务中山市第十五届人大代表,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最近五年主要工作经历:

  曾任公司财务部经理,现任财务总监,任期自2018年02月12日起至今。兼任公司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忠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方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公司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鹤壁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雄县热电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源水务工程有限公司董事,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新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新野新能热力有限公司执行董事;长青智慧生活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监事。

  黄荣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黄荣泰先生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8、苏慧仪,女,197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未拥有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现任公司办公室主任、证券事务代表,兼任公司子公司沂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明水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鱼台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黑龙江省牡丹江农垦宁安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鄄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满城热电有限公司、鹤壁长青热电有限公司、茂名长青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蠡县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雄县)热电有限公司、广东长青(集团)中方热电有限公司、忠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嘉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郯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铁岭县长青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睢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滑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阜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周口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灯塔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虞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曹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信阳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方城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徐州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宾县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开封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延津长青清洁能源热力有限公司监事。近五年还曾任长青环保能源(中山)有限公司、松原市长青生物质能源有限公司、孝感长青热电有限公司、中山市长青环保热能有限公司、韶关市曲江长青环保热电有限公司监事。并于2014年7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苏慧仪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苏慧仪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9、吴燕红,女,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毕业于广东海洋大学,管理学学士,本科学历。近五年曾任公司子公司创尔特热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吴燕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吴燕红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人的条件,能够胜任所任岗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48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0年5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2020年5月14日以电话通知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钟佩玲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与会监事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钟佩玲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与第五届监事会一致。

  特此公告

  附件:钟佩玲女士个人简历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5月19日

  附件

  钟佩玲女士个人简历

  钟佩玲,中国香港籍,女,56岁,高中学历。最近5年主要工作经历:

  现任公司财务科长,兼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主席,公司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12年12月20日起至今。

  钟佩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管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钟佩玲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2616            证券简称:长青集团            公告编号:2020-050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董事会向张蓐意女士的致敬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张蓐意女士任期届满,经张蓐意女士提请,其本人不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职务。

  张蓐意女士服务公司三十余载,历任公司财务总监、事业部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副总裁及董事等职务,为公司完成股份制改造及成功上市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张蓐意女士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董事、高管人员职责,出色的完成了公司投融资、信息披露、合规体系建设、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对张蓐意女士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诚挚的敬意!

  广东长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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