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0年01月17日 02:46 中国证券报

原标题: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0年1月16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通文景国际大酒店(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世纪大道55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现场会议由董事长薛健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大会的通知、召开、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6人,董事杜永朝、独立董事赵伟建、夏烽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管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

  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3、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无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浩信律师事务所

  律师:陈育芳、李克俭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南通江山农药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化工股份 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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