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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讨制度有利于问责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1:44 中华工商时报

  深圳推进责任检讨制度,市监察局明确:公务员一旦出现严重的行政不作为或失职渎职问题,要以登报发表声明等形式公开向公众道歉。今年1月11日,对于市内交通拥堵问题久未解决一事,深圳市交通局等三部门就曾联合发布《告市民书》,之后,新增通道、改善现有条件、优化出行结构等措施陆续实施,广得市民好评。

  先向市民道歉,首先摆正了自己人民公仆的位置。既然自己的权力来自于人民,拿的是人民给的俸禄,人民群众是自己的衣食父母,那么,自己的工作,就必须对他们负责,如果自己的工作有负人民的期待,理应第一时间向他们表示歉意,这是一个公务员必须具备的“公仆意识”的起码要求。

  以登报声明等形式向公众道歉,维护了政府的形象。以前,对于自己的失职失误,惯常的做法是遮遮掩掩,暗箱操作,“内部处理”,似乎是为了“家丑不外扬”,其实却是对不负责任的官员的姑息、迁就和庇护,如此文过饰非,也恰恰损害了政府的形象。而敢于公开自己的错误,让大家看到一个勇于担责的政府,只会让大家对政府的工作更有信心。

  公开道歉,体现了政务的公开和透明,是推进民主建设的务实之举。市民对政府的工作,本来就享有知情权,但是,目前广大市民对政府部门的工作,了解的管道还不多,因此,也就大大削弱了监督制约权,政府部门的公开道歉,不仅让更多的市民及时了解更多的信息,也必将使他们更多地参与到公共事务的管理中来,更加及时地行使监督的权利。

  政府部门公开自己的失职、渎职,让自己更好地置于群众监督之下,也能使存在问题及时得到整治,进一步提高政府为民服务的效率。既然公开道歉,下一步如何按照有关制度和规定处理,就处于众目睽睽之下,不可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更不可能虚晃一枪“下不为例”,有利于把问责制落到实处,督促部门工作更尽心尽力地履行职责,做错了也能得到及时改正,从而强化政府部门的责任意识。

  工作出了问题要向市民道歉,在道歉的同时公布限期改正的整改方案,无疑是政府部门敢于自加压力、迎接挑战的体现,惟有出于权为民所用的公仆意识,才会有足够勇气实施这一变革性举措。责任检讨制度无疑是打造责任政府的必然要求,值得推广。(21G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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