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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收缴4000多盒涉嫌侵权小柴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3月21日 01:11 信息时报

  维权日广州市工商局大力查处,并鼓励市民举报,称除工商局系统人员之外,凡向工商局举报者可获查处额10%之内的奖励

  时报记者 吴佶谊

  本报3月16日B03版《十多厂商“小柴胡”疑为侵权》一文报道了3月15日当天,广州市工商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广州市的六区四县辖内的经销商、药店的各种涉嫌侵权小柴胡进行联合查处的新闻。新闻出街后引起许多读者广泛关注。从事医疗器械工作多年的读者欧先生的说法很有代表性:“这种‘傍名牌’的现象在业界很普遍,危害也很严重。对消费者来说,万一吃到劣质药可能会引起身体上的不适,疾病得不到及时治疗;对企业来说,更是‘赔了夫人又折兵’,除了每年要砸大量人力物力进行维权外,只能自认倒霉。”家住越秀区的邓阿姨则对工商部门的作为拍手称好,说希望天天都是“315”,有关部门应该加大查处力度,进一步保障消费者的用药安全。

  记者日前在进行跟踪报道的采访中了解到,315当天共查收了广州300多家药店,收缴侵权小柴胡4000多盒。查处工作将逐步推广到广东省内的各地市工商局。

  被叛侵权小柴胡仍在卖

  记者在采访中看到,在收缴的侵权小柴胡中,以上海世康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的“SCOND”小柴胡仿冒得最像,几乎以假乱真,只是光华小柴胡的产品名称在右侧,“SCOND”小柴胡的产品名称在左侧。而早在2005年5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认定其行为构成侵权,并责令销毁所有的侵权产品,但至今该厂家并没有执行国家判决,依然在广东、湖南、广西等地销售。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目前国内通过各种途径获得批准的小柴胡颗粒共有67种之多,国家规定的最高零售价为11.50元,其国内的市场份额有3亿多元,是一块非常诱人的

蛋糕,吸引了一部分中小企业生产,但在竞争中出现了不乏浑水摸鱼甚而违规违法的现象。很多中小企业产品有药无市,就打起“借船出海”傍名牌的主意,利用广药产品的光华小柴胡大品牌的知名度,以近似包装迷惑消费者,甚至迷惑渠道经销商。

  工商部门将加大查处力度

  广州市工商局经检处杨晓平处长表示,一旦被确定为侵权,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对侵权药厂进行民事法规索赔。若是外地企业生产的药品,将告知当地工商质监、药监部门,国家今后肯定会再加大力度处罚这种“假冒不伪劣”的企业,这种“捷径”将得不偿失。企业不要一窝蜂生产同一种产品。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工商部门认定,目前市场上销售的“红顶黄身竖纹图案”的小柴胡包装设计为白云山光华制药于1992年首先使用的专利包装,为中国名牌产品。广州市工商局经检处杨晓平处长表示,国家加强

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和反不正当竞争的行为,首先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正规优秀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社会环境。仿冒者刻意仿冒名牌产品的外观,以混淆消费者,从而占领市场的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旦本地企业出现侵权现象,将直接没收违法所得,如果药店在明知企业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仍销售侵权药品,也将被处以1~20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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