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纵横新浪首页 > 财经纵横 > 滚动新闻 > 正文
 

伍延文:广告设计业呼唤法制保障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16:03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本报记者熊薇

  采访伍延文的地点是在他家中,也可以说是在他的工作室里。现为自由广告人的他,把工作室设在了家里的客厅,产品包装盒、设计草稿、手绘图案、书籍杂志堆满案台。在广告设计行业闯荡多年,伍延文不仅对广告设计有着独到的见解,而且对广告设计行业里作品侵权状况有着深刻的体会。

  ●创意:

  从三十七计开始

  谈起广告设计创作,伍延文总是滔滔不绝:“设计是一个创造性的活,要用你的知识和思想结合,找到一个契合点,再用独特的眼光将其表现出来,这才能真正体现设计的价值。”设计要创新,要有自己的风格,创新是伍延文一贯追求设计风格。

  他对记者说,现在很多人做设计,总是按照客户的感觉,不住琢磨客户的心态和喜好,而他习惯按照自己的感觉去做。作为一名资深设计师,伍延文现在更多的是会向客户提出自己的建议,让客户在实际中来检验设计的好坏。他认为,包装设计的东西必须是创新的东西。客户在做产品方面是专家,而包装设计我们是专家,客户往往会以市场目前的感觉来评价判断我们的创新设计,虽然不一定能够马上接受,但市场的感觉其实也是由设计师创造推广再为大家所熟悉的。

  “创意应从第三十七计开始”,这是伍延文奉信的创意理念和颇为自豪的观点。他告诉记者,自己曾经为某个油漆产品设计过一个新颖的外包装———一个毛笔手绘的抽象的沙发形象。而在当时涂料产品的外观设计一般都采用实际家居静物的图片。伍延文的设计方案最初并不被客户看好,反复沟通后客户才接受。产品投入市场后不到三个月,该种风格的外包装引领了市场的时尚,各类涂料产品竞相模仿,一时间出现了许多这种风格的设计。“说真的,当时也没意识到很多跟风模仿的设计其实是侵犯了自己的权利,觉得自己设计的东西流行起来还很高兴的。”

  ●感叹:

  设计师经常遭遇侵权

  明明是被客户否决了的创意,在偶然的机会又发现已被投入生产;自己的作品卖给了企业,却被别人抢先申请了专利。伍延文谈到在广告设计行业中的侵权情况时,不住地说“太多了,太多了。”

  2000年年底,伍延文曾经为某

月饼厂家设计了十余款古典风格的月饼盒设计方案。当时月饼厂家对他的设计表示并不满意,仅购买了其中一款。在2001年的一次月饼博览会上,伍延文看到该厂家参加展览的许多款月饼饼盒的包装设计与上次厂家否决掉的他的方案出奇的相似。他这才想起来,当时虽然厂家只购买了他的一款设计,但却以需要回去讨论商量一下带走了他数十款设计草稿,说是要征求合作伙伴、市场部的同事看看才能最后给他答复。伍延文说在月饼博览会上看到的那个厂家的月饼盒,虽然与他的设计不是完全一样,但总体的风格和表现手法是差不多的,只是在一些具体的图案花纹方面稍有差异。

  伍延文告诉记者,完成这些月饼盒设计当时一共花了两三个月的时间。客户如果购买全部设计的话,需要花费5万多元,而当时客户只花费了5000块购买其中一款设计。看到展览会上熟悉的月饼盒设计图案,伍延文说自己觉得十分冤枉。

  除了设计作品被抄袭模仿之外,伍延文告诉记者自己的作品被厂家购买使用后再被侵权的事情也时有发生。2003年,伍延文曾经为广东某

化妆品公司做过一款化装品外包装设计。在该化妆品推向市场不久之后,类似的包装设计便在同类产品中泛滥起来。而他说自己没有想到的是,因为该化妆品公司当时没有对产品外包装申请专利,有别的厂家先他们一步对产品外观进行了注册。结果明明是花钱购买了设计的厂家,产品却成了“冒牌货”。“我们做设计的,工作经常是日夜颠倒、废寝忘食的,有时把自己的神经都颠覆了,好不容易才完成一个作品。侵权事件屡屡发生,我们真的很无奈。从某种意义上说,设计师也是一个弱势的群体。”伍延文对记者说。

  ●困境:

  维权成本高胜算少

  伍延文告诉记者,从2001年到现在,自己被人家抄袭侵权的作品大概有100多个,但自己还从来没有因此去打官司维权。

  当被问及为什么不通过法律途径保护自己的创作作品的时候,伍延文说,维权成本太高了。设计作品比较特殊,是否抄袭、是否存在侵权问题不好辨认。而且作品被侵权往往不是被完全抄袭,人家将你的作品在细节上稍做改动,就很难鉴定谁是谁非了。还有的时候,发现作品没经过允许被采用了,去与客户理论,客户一口咬定是给过钱的,自己也没有办法,只能是吃哑巴亏。真要通过诉诸法律手段来维权,需要花费大量时间、金钱、精力,最后的结果也不一定就是成功的。

  他说,设计师是一个智慧行业,需要激情来工作,尤其是自由职业者,喜欢自由自在。虽然不想被欺骗侵权,但自己不想找太多麻烦,希望把所有的激情投入到创作中去。设计师这个行业的性质以及从业者的个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花太多的心思去钻研法律,如果天天想着保护作品、维权的事情,就很难有激情有灵感来创作了。

  伍延文还告诉记者,作品遭受侵权,对于很多设计师来说是常事。“中国设计之窗”网站最近对深圳设计师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曾经独立承揽过设计业务的设计师当中90%以上遭受过侵权。因为维权成本太高,胜败难料,很多设计师往往会像他一样选择忍气吞声。

  ●寄望:

  行业呼唤法制保障

  “先付款,再创作,这是我现在工作的规则。”伍延文告诉记者。

  虽然不可能花很多时间在研究相关法律和打官司维权上,但现在伍延文对于设计作品

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比以前大有提高。为了保护设计作品,他现在一般会要求客户先付款再提供设计作品,至少也要先付50%的定金。而且他现在也很少参加招标活动了,因为在行内呆久了,对于设计作品招标侵权的事情知道得太多了。伍延文说,这样的做法其实也是无奈之举,虽然要求预先付款能够对自己的劳动成果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无形中也会流失掉部分诚实的客户———因为有的客户确实是抱着诚恳的态度希望看作品的。不参加招标固然可以降低作品被侵权的可能性,但也与许多真正的好机会失之交臂。

  伍延文说,也不是人人都能够用他这种方法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在设计行业,客户不花钱或者先付少量的订金就可以看到或拿走设计作品的情况是很普遍的。只有大公司或者在资深设计师才能要求先付款再提供作品。许多中小公司、设计师为了抢单赚钱,总是同意先提供设计后付钱,这样就很容易被客户钻空子,当作品交出后拿不到钱,设计师很容易陷入被动的境地。“除了自己多留个心眼外,我们设计创作行业最需要的还是具体的法律制度和相关机构来保护。”伍延文说。他说希望国家能够对行业予以具体的法律规范,这是行内人的心声。在2005年上半年,深圳曾举行过一次“设计师万人签名活动”,签名设计师上书全国人大,呼吁立法保护设计作品知识产权。伍延文还说,希望相关的机构比如设计协会、广告协会也能切实负责发挥功效,倡导健康的行业竞争风气,树立利于保护设计师的行业规范,在保护设计师权益方面多做工作。

  人物名片

  伍延文,男,1971年生,湖南人,现居广州,国际知名广告及包装设计师。拥有十一年任职广告公司(包括4A公司)创作总监的经验,现为广东省包装设计委员会会员,北京首都企业形象研究会首批会员CCII和注册设计师,国际商业美术设计师协会和国家劳动部门平面设计专业高级设计师,湖南楚浦艺术学院客座教授。

  曾获中南之星与广东之星铜奖、2004年澳门回归五周年海报征集入选奖、2010年上海世博会会徽征集入围奖、华艺时空首届国际华人中青年美术展览作品奖铜奖等。部分作品入选《中国创意百科》、《包装与设计》、《广东设计年鉴》、《中国设计年鉴》、《当代世界艺术精粹》等,部分作品被广东省美术馆收藏。

  曾参加中国与丹麦文化交流、全国巡回艺术展等。

  (小亚/编制)


爱问(iAsk.com)


谈股论金】【收藏此页】【股票时时看】【 】【多种方式看新闻】【打印】【关闭


新浪网财经纵横网友意见留言板 电话:010-82628888-5174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6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

北京市通信公司提供网络带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