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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记录:原广药董事长获刑三年半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11:19 金羊网-民营经济报

  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蔡志祥,从1999年到2004年初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便利,先后多次受贿共计26万余元人民币。近日,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决,蔡志祥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据了解,2004年12月3日,蔡志祥主动到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投案。2004年1月和5月,蔡志祥分两次向广药集团纪委上交了港币10000元和人民币5000元、港币4500
0元。案发后,蔡志祥退出了所有赃款。(陈捷生)

  (紫/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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