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息披露期待破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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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4月09日 11:31 证券时报 | |||||||||||||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研究室主任易宪容向记者讲述了这样一件事:几个月前,有一家银行出现大案,易接受媒体记者采访对此事件谈了一点看法。该看法刊出后,发生该事件的银行上级部门竟然通过易的上级单位,要其不要再发表意见。 “他们哪阻止得了,我总会有办法说的,最多是说得巧妙一点”,但易宪容对此很是感慨,“这说明中国银行业在信息的透明性方面存在的问题太大了。
在一个非正式场合,一位专跑银行线的财经记者透露,除了目前媒体上接二连三曝光的金融案件,当地的银行还有五六起类似的案子,只是暂时被“捂”住了,不让报道。 “金融市场监管的基本理念之一,就是相信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研究所副所长巴曙松认为,商业银行实际上涉及的公众比上市公司更为广泛,理论上应该比上市公司的披露更为严格,但因为历史上资产质量水平不高、经营质量低下和信息采集技术水平等的制约,银行的信息披露相当滞后。这样,外部的投资者、专业分析机构和媒体的监督就无从着手。 一位银行研究人员认为,在银行本身的法律结构和管理结构日趋复杂且业务多元化的情况下,仅靠监管者一己之力难以对商业银行施以全面监管,而有效的信息披露,可使银行在市场压力下不断提高其经营水平和绩效。 而在刘明康看来,“信息披露可以创造无数个编外监管者”,刘多次表示银监会在今后将会更加致力于信息披露和预警制度。 不过,国内银行始终有一种“藏拙情结”,钻政策空子,报喜不报忧,对资产质量、风险状况隐瞒不报的行为时有发生,并不断被揭露。信息披露报喜不报忧的现象,使得市场参与者难以获得银行资本水平和风险状况方面的准确信息,也使监管层难以准确判断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 在一个信息技术发达的社会,信息封锁不仅起不到保护作用,反而会让外界平添许多误解,甚至会延缓金融改革进程。现在国内关于不良资产和风险状况的种种讨论,就可感到,人们对国内银行普遍信心不足。如果公布的信息不尽不实,反而会引起人们种种猜测和误解。信息的不透明会带来可怕的负面效果。联合国贸发局曾针对东南亚金融危机的成因发布一份研究报告,指出由于银行信息披露不充分,对危机爆发的深度和广度产生了相当程度的负面影响。 目前各家银行的上市计划正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着,一方面上市可以募集资金,提高公众形象;另一方面,上市本身也是有代价的———必须比以前更公开地披露信息。 除了国内A股上市的5家银行定期通过公告形式向外界披露经营业绩等信息,中行是国内最早启用新闻发言人制度的银行,主动通过定期新闻发布会向外界披露信息。去年8月,中行曾主动披露中银香港高层涉嫌挪用中银香港上市前的资产事件,获得各界好评。今年来曝光的金融案件,中行的回应也比较迅速,当然,出于惯性,还是有一定保留。 加大信息披露力度,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是银行上市的必要条件之一,也是在改革的攻坚时期国有银行备战上市进行股改中的重要一环。国内银行在信息披露方面也有一定的“特色”,比如穆迪和标准普尔这些大的国际评级机构,认为中国银行业的一个大缺点,就是因为机构层级过多导致信息的虚假。从这一点来说,国有银行的改革还是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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