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博股份(600708)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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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07日 06:33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 |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为其合计担保数量:5000万元(全部属于贷款担保展期);截止公告日,共累计为其担保数量:41075万元 本次担保由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 截止公告日,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47375万元,其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 截止公告日,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04年11月26日,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在上海签署保证合同,本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农工商出租”)向该行申请30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借款期限为2004年11月26日至2005年11月25日。 2004年12月1日,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在上海签署短期贷款保证合同,本公司继续为控股子公司农工商出租向该行申请2000万元借款到期续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担保,借款期限为2004年12月1日至2005年12月1日。 上述担保均是在农工商出租归还原来借款后继续借款情况下,本公司继续为其提供担保,并不增加公司对外担保的总额数。 董事会全体成员同意并作出为“农工商出租”提供担保的决议。 截止2004年12月6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47375万元。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南汇区康桥工业开发区康土路31号15室 法定代表人:陈忠信 经营范围:出租运输及租赁、公交客运专线、汽车配件、出租业务、培训、服务,跨省市营运。 “农工商出租”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87%股权。截止2004年10月31日,“农工商出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12007.38万元,负债总额为80782.49万元,净资产为28829.57万元,主营业务收入53504.39万元,净利润8441.1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鉴于“农工商出租”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于2004年11月26日签署的借款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本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签署保证合同,由中国建设银行上海第四支行根据其与“农工商出租”在2004年11月26日签署的短期借款合同之约定,向“农工商出租”提供人民币叁仟万元整,期限为一年的贷款本金。该合同所称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鉴于“农工商出租”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于2004年12月1日签署的短期贷款合同,为保障贷款人债权的实现,本公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签署短期贷款保证合同,由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杨浦支行根据其与“农工商出租”在2004年12月1日签署的短期贷款合同之约定,向“农工商出租”提供人民币贰仟万元整,期限为一年的贷款本金。该合同所称保证为连带责任保证。 为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公司要求“农工商出租”为该借款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反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担保的借款合同项下之本金人民币5000万元、应付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其它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之和,反担保期限:自反担保书签发之日起,至借款合同担保期限到期后两年内有效。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由于“农工商出租”为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资产质量优良,经营状况良好,且有很好的资信状况,能按时偿还债务能力;其次,“农工商出租”为该借款担保提供反担保将有力地保障公司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因此为其担保基本上不存在风险,同意为其提供贷款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额为47375万元,其担保对象全部为公司所属控股子公司,公司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1、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合同、借款合同、反担保书 2、上海市农工商出租汽车有限公司2004年度1-10月财务报表 3、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 二零零四年十二月七日上海证券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