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恢复T+0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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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10:15 证券时报 | |||||||||
    目前沪深股市采取T+1资金交割制度。当初改变T+0资金交割制度是为了抑制市场过度投机,而采取的一种无奈手段。在T+0交易时代,由于股票数量少,市场整体规模袖珍,短线游资对市场易于操纵,同时缺乏证券投资基金这样的机构投资者的遏制,使很小规模的游资就能利用资金优势左右市场,使之震荡剧烈。而如今证券投资基金的规模已近3000亿元,占到两市流通市值的四分之一,同时社保基金、保险资金及QFII等各种机构投资者陆续进入市场,使证券市场已不易被单股资金所短线撬动式投机。市场恢复T+0交易正
    T+1与T+0这两种资金交割制度相比,T+1并不能更好保护投资者利益。首先,当天买入的股票不能卖出,在一个单边市中,无疑将放大风险。港股市场采用T+0交易,同时还具备股指等金融衍生工具,但是港股市场的交易振幅与A股市场的交易振幅相比,T+1的市场并不比T+0的市场来得稳定。T+1交易方式是一种落后的资金结算交割方式,市场效率低下,市场周转性、流动性都较差。股票市场本身便是投资者人以获取价差盈利为主的市场,所谓的价值投资、长线持股又有多少人获得了丰厚的股权分红回报?在非流通股与流通股股权分置导致回报率严重不对等的情况下,靠获取股权派现的分红回报来获取长期收益只能是一种美好预期。T+1资金交割制度并不能有效规避投资风险,上市公司股价的定位与公司的基本面紧密联系,而与交易制度本身能否杜绝投机防范风险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激活市场,提升市场活跃度,改变资金交割制度,在一个容量越来越大的市场是首先得考虑的问题。同时现有的10%涨跌幅限制规定更落后,设置涨跌幅限制就是抑制资金的活跃度,而且跌幅限制具有明显的助跌作用,10%的跌幅限制使大资金以数量优先报单,持有股份的投资者面临无法卖出的窘境。对于实施特别处理的股票采取涨跌幅限制是合理的,而对整个市场来说,放大涨跌幅限制或直接取消涨跌幅限制,反而能打击利用涨跌幅限制操纵股票价格的弊端,涨跌幅限制同样会被主力资金利用,而且便于操纵。     对于资金交割制度及涨跌幅限制的修改是否能达到提升市场活力的作用,任何个人的观点都难免偏颇,制定规则的部门可采用“信息披露制度修改”广泛征询市场各方意见的办法,使用多种途径征询市场各方对交易制度变革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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