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企业认定施行新标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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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10:01 证券时报 | |||||||||
    国税总局近日颁布修订后的《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税务管理规程》。新规程对关联企业的认定更加严格和细化,对企业进行转让定价审计调查也进行了重新界定。据介绍,新规程旨在解决跨国公司利用转让定价进行避税的现实情况。     根据新规程,相互间直接或间接持有其中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25%或以上的,直接或间接同为第三者所拥有或控制股份达到25%或以上的,企业与另一企业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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