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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结劳动关系“法外运行”(3)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1:11 21世纪经济报道

  说《劳动合同法》不保护底层劳动者反而伤害了他们,纯属无稽之谈。颁布此部法律的主旨,就是保护普通的劳动者,特别是底层劳动者,比如农民工就是这个法律保护的重点。《劳动合同法》主要解决不签劳动合同、短期劳动合同和不规范劳动合同的问题,而深受这些问题困扰的正是这些底层劳动者。把一些由于雇主违法和规避法律的做法对于劳动者造成的伤害,如违法解雇、违法转为派遣工等做法,解释成法律对于劳动者的伤害,不知是依据的什么逻辑。

  一部分中小企业倒闭,其中原因很复杂。中小企业确实生存竞争很激烈,很不容易,它的竞争对手比如跨国公司、垄断企业、国企都比它有优势。另外,政府各种政策上的一些限制比如税收、关税调整、各种税费,企业自身管理上的问题、融资困难等等问题,都可能让中小企业倒闭。所以必须要弄清楚中小企业是因为什么倒闭了,不能把什么账都想当然地记在《劳动合同法》上。在此,不排除有人在借题发挥维护既得利益。

  从国际范围来看,凡是有竞争力的国家,有竞争力的企业,都在努力追求一种职业安定。靠短期雇佣、靠低劳动成本不可能具有竞争优势。我接触过许多企业老板,他们说我们不怕《劳动合同法》,因为我们的劳动标准比这个法律还更高。我们觉得这个法律可以促进企业的进一步发展。很多企业明确表示欢迎《劳动合同法》,不仅有国企,也有民企、外企,不仅有大企业,而且也有中小企业。

  《21世纪》:您认为是因为以前有一部分中小企业不愿意跟员工签订合同,现在执行《劳动合同法》才觉得压力大,有难度?

  常凯:不是一部分,而是相当多的的中小企业多年一直不执行《劳动法》,不与职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劳动合同制度在这些企业形同虚设。

  “劳动合同”不是现在才开始实施的,上世纪80年代中期开始在国企推行,1995年《劳动法》颁布全面实施。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数据,到2005年,《劳动法》执行十年了,非公企业的劳动合同签订率还不到20%。即便是签定合同,也有60%以上都是一年一签的短期合同,而且这些合同当中不规范、不落实的现象更为普遍,比如欠薪问题。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劳动合同法》直接的规制对象重点是中小企业。

  《21世纪》:这些中小企业为什么不愿意与员工签订用工合同,甚至现在抵制实行《劳动合同法》?这种做法将会造成什么样的社会影响?

  常凯:因为劳动合同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一旦订立劳动合同就会对企业形成约束和限制。而部分雇主为了自身的利益考虑,尽可能地压低用工成本。因为如果没有劳动合同的约束,雇主就可以灵活控制给员工发多少工资、什么时候发工资、以什么样的形式发工资等等。没有合同的约束,雇主还可以方便地随时解雇工人,而且还能逃避为员工上社会保险。对于这部分企业而言,不签订劳动合同自然可以从降低成本和灵活用工得到好处,但对于企业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却极为不利,对于构建和谐社会更是极为不利。企业的长期发展,需要吸引员工,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订立劳动合同,要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首先有一个出发点是保护劳动者,但这不是唯一目的,而是通过实现对劳动者的保护,构建和谐的企业劳资关系。和谐、规范的企业劳资关系建立以后,企业才能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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