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

终结劳动关系“法外运行”(2)

http://www.sina.com.cn 2008年03月15日 01:11 21世纪经济报道

  他的结论是:“终结企业劳动关系法外运行的时候到了。”

  (对于此话题的讨论,我们将进行追踪报道,欢迎广大读者参与讨论交流。联系邮箱:hujingyan1@gmail.com)

  《劳动合同法》的争论是劳资博弈的集中体现

  《21世纪》:您怎么理解自《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来诸多的反对和质疑的意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常凯:首先,就我所了解的情况来看,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等规范的外资企业,绝大部分是积极支持法律的,他们面临的是如何更好地执行法律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中的难点主要是一部分非公有制的中小型企业,而且也不是所有的中小型非公企业都反对《劳动合同法》,有相当多的企业在考虑如何执行。

  质疑《劳动合同法》并非就是反对《劳动合同法》。这里情况比较复杂,不能一概而论。对于这些不同的情况,应该采取不同的解决办法。

  一般说来有三种情况:第一种是对于法律规定本身的意义、具体做法和要求,没有搞清楚,人云亦云。特别社会上一些不负责任的舆论对法律的误导,如把“无固定期限合同”宣传成“铁饭碗”,对部分企业造成相当消极的影响,甚至制造了一种恐惧感,似乎这个法律一颁布实施,企业就没法做下去了。对于这种情况主要应该全面准确地宣传法律,理解法律来解决。

  第二种情况是“拿着不是当理说”。一些企业在《劳动法》执行方面本身就存在违法问题,执行《劳动合同法》就要新账老账一起算,当然想抵制这一法律,要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对于这种情况,需要政府坚持基本的法律原则。

  第三种情况,法律本身存在着不足和缺陷。《劳动合同法》有些规定不明确,或难以操作,或有法律冲突,或法律不配套,让企业无所适从。这种情况需要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帮助企业解决法律执行中的相关问题

  当然,出现反对《劳动合同法》的情况,是很自然的现象。因为这里有利益之争和利益博弈。再有一个原因就是媒体将一部分反对意见放大了。还有,就是我们的相关立法部门和政府部门,对于《劳动合同法》实施过程中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在准确全面宣传法律方面工作不到位。工会对于此法的宣传,特别是面向工人的直接宣传方面,存在着相当差距。

  一些雇主之所以肆无忌惮规避和反对法律,很重要一个原因是缺乏工会的力量和压力。不过,广东省总工会副主席孔祥鸿站出来应对雇主代表,这是一个很难得的现象。如果真能形成规范性的和体制内的工会和雇主的抗衡,这是一个进步。

  《21世纪》:有观点表示,现在实施的《劳动合同法》,已经导致国内就业下降,特别是对文化层次低、技术含量不高的人群冲击更大,并据此认为应该取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对此您做何评价?

  常凯:我想知道的是,目前有哪些企业是因为实施了新《劳动合同法》而倒闭的?没有任何数据可以支持《劳动合同法》的实施导致国内就业率下降。那些要求取消或缓行《劳动合同法》的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是因为当初的《劳动法》就没执行好。《劳动合同法》主要是程序法的规定,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实施。要求取消《劳动合同法》意见,实质上就是要否定1994年通过的《劳动法》,这是一种历史的倒退。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 新浪财经吧 】
 发表评论 _COUNT_条
Powered By Google
不支持Flash
·《对话城市》直播中国 ·新浪特许频道免责公告 ·诚招合作伙伴 ·企业邮箱畅通无阻
不支持Flash
不支持Flas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