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纺织品贸易战的平民解读:穿在中国(4)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6月14日 16:07 新世纪周刊

  为什么是纺织品

  为什么取消了配额制度之后,美国和欧盟对中国的纺织品出口百般刁难?为什么纺织品出口成为中美、中欧贸易争端的核心问题?

  中国纺织工业协会新闻发言人孙淮滨认为,纺织品之所以成为中美中欧之间争端的焦
点,是因为从今年开始,纺织品的配额在全球范围内全部取消,纺织品贸易进入了一个全球一体化时代,也就是后配额时代。

  而由于中国是世界上重要的纺织品出口国,具有明显的优势和竞争力,所以2005年以来,中国的纺织品出口就出现了一个较大幅度的增长,但这个增长完全是自由贸易的结果。由于长时间受到配额体制和一些国家歧视性政策的压抑,中国纺织品出口在“配额”瓶颈消失后自然会出现一种合理的释放。

  但欧盟和美国对中国采取了一种保护贸易的做法,之所以采取这种作法,显然是欧盟和美国并没有真正接受取消配额之后的自由贸易,才对中国采取了这种不负责任的双重标准。他们强的可以做自由贸易,弱的就要搞保护贸易。而对中国来说,纺织业是强的,所以就要遏止。

  贸易问题政治化

  除此之外,欧盟和美国这么做也是为了达到一定的政治目的。从美国来说,一方面美国国内希望人民币升值的呼声是比较强的,美国政府是想把人民币的问题和纺织贸易的问题捆绑在一起。

  另一方面,美国正在和中美洲的一些国家建立自由贸易,这些国家同样也是美国纺织产业的外包市场。这样一来,美国就要对中国纺织产业进行打压,以此来建立与周边国家的贸易合作关系。

  对于欧盟来说,今年宪法公决比较热闹,一些主要的国家没有通过。而为了通过这个公决,就要设法获得更多的选票,更为了满足国内产业界的呼声。所以就对中国的纺织品采取了设限的做法,这完全是一种贸易问题政治化的结果。

  对于美国和欧盟的此次无理由特保设限,孙淮滨认为:首先,美国和欧盟指责中国的做法缺乏依据,特别是统计数据并不充分,仅用前两三个月的数据就对中国作出限制,这显然是不科学的。

  第二,对一个国家动用特保设限,必须要能够证明进口产品给其国内市场带来了扰乱,可是欧盟和美国却拿不出这样的证明。

  第三,按照美国和欧盟长期性的法律,也不能这么快就做出决定。但为了尽快打击中国,欧盟和美国迫不及待地就对中国设限,其实也违反了其国内的法律。

  此事发生后,中国从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来说,都给予了高度的关注。早在中国加入WTO时,就在农业等其他方面做出了一些让步,换取了纺织的利益,但现在却受到了美国和欧盟的这种打击,这是中国不能接受的。

  中国纺织如何突围

  中国有纺织品出口的权利,配额取消后给中国带来了出口增长的机会,为什么不用呢?何况在配额体制的情况下,中国的出口已经在国际市场上占了较大的份额,中国没有理由让出这个份额。当然出口并不是唯一的出路,只是其中的一种。

  实际上,中国的纺织工业目前只有30%的产品是出口国际市场的,而另外的70%产品是满足国内需要的。现在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消费水平的提高,用于纺织纤维制品方面的支出也在增加,内需的增长前景非常可观,这是中国纺织工业发展的主要动力所在。

  那么在这样复杂的国际贸易环境下,中国的纺织企业要如何才能适应新的游戏规则呢?孙淮滨建议,虽然有贸易保护这种限制,但贸易自由化是大势所趋。

  在这种挑战下,国内企业就要把增强竞争力放在非常突出的位置上,这种增强是要调整方式,而不是单一的以数量性和低价性去竞争。

  就是要注重产品的开发,品牌的推广塑造,渠道的疏通等等,以一种产业升级的方式来提升自身的竞争力。

  同时,因为加入WTO后,我们面临一种新的贸易环境,新的贸易秩序,新的贸易规则,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企业与一些国际通用的游戏规则相接轨。

  就要加强行业的自律,包括质量的自律、社会责任的自律、知识产权保护的自律,避免不公平的竞争,避免价格战的竞争。

  另外,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发展一种走出去的战略,特别是到一些经济欠发达的国家,因为那些国家会有一些相对的资源优势,企业可以直接投资,帮助该国发展纺织品的生产、就业和出口。

  这样不但调节了和这些国家的利益关系,同时也扩大了我国原产地多元化的结构,也可以大大避免与欧美产生贸易矛盾。

  除此之外,企业还要进一步加强对外的交流和合作,毕竟还是有不少国家愿意和中国的纺织进行合作,通过合作实现互补共赢,这样也有利于避免一些贸易上的矛盾,有利于建立后配额时代的新的贸易秩序。

  什么是“特保”

  “特保”是“特定产品过渡性保障机制”和“特殊保障措施”的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WTO议定书》第16条规定:中国产品在出口有关WTO成员国时,如果数量增加幅度过大,以至于对这些成员的相关产业造成“严重损害”或构成“严重损害威胁”时,那么这些WTO成员可单独针对中国产品采取保障措施。“特保”实施的期限为2001年12月11日至2013年12月11日。

  《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工作组报告书》第242条款内容是什么?

  这段条款也被称作纺织品特殊限制措施。该条款规定,如一个WTO成员认为原产于中国的纺织品和服装产品造成市场扰乱或威胁阻碍这些产品贸易的有序发展,则该成员可请求与中国进行磋商,以期减轻或避免此市场扰乱。磋商将在收到磋商请求后30天内进行。双方将在收到这种请求后90天内,就解决办法达成协议。如在90天磋商期内未能达成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则磋商将继续进行。提出磋商请求的成员可对磋商涉及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的纺织品或纺织制成品实行限制。242条款适用于纺织品和服务产品贸易,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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