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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性住房应以脱困为目的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8月24日 02:37 第一财经日报
王芳洁 8月17日,由观点地产机构、《第一财经日报》等联合主办的2007博鳌房地产论坛开幕。本届论坛的主题为,共同探讨中国房地产业的未来。 探讨未来的出发点往往是现在,就在本届论坛召开的前四天,国务院办公厅在中国政府网发布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下称《意见》)。因此,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的话题成为众多房地产业大佬讨论的重点。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陈淮,以及华远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任志强均认为,保障性住房应以“脱困”为目的,政府量入为出,力所能及地划定保障面积。 保障性住房以“脱困”为目的 日前出台的《意见》中规定,今后,经济适用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新建廉租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 而在此前,单就北京的情况而言,经济适用房的面积普遍在60平方米以上,动辄100平方米,甚至200平方米以上的经济适用房出现。前后对比之下,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的红线令很多人觉得紧窄。 针对“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是否合适”的质疑,一向“语不惊人死不休”的华远房地产公司董事长任志强一反常态地对新政策大为赞赏,表示“本身就是政府的保障机制,根本没有必要讨论是否合适。而面积的制定,是由国家实力,以及财政所能给予的保障决定的”。 任志强更认为,6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来说,已经足够了。任志强的论据在于,目前全国平均的户型也就只有70平方米,其中廉租房本身就在50平方米以下。而在泰国,廉租房的面积只有36平方米,这也是控制在基本满足生活的范围之内。在我国香港地区,可能根据申请比例,要平均7年左右才能轮得上政府的补贴。相比而言,60平方米已经是一个很大的概念。 陈淮更以PPT的形式现场对比了中外住房制度,表示保障性住房是为了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问题,以“脱困”为目的。如果希望满足更多功能性的需求,则应该通过市场化的住房体系。 陈淮表示:“要寻找一个适合中国国情,满足低端老百姓群体需要,能够为我们承受,有利于缩小最低端老百姓和城市化农村经济发展之间差距的住房保障体系。” 在会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陈淮表示,有关保障性住房,是国务院出台的普遍性政策,目前不应探讨其合理性,各地均应该严格遵守。 两个住房体系,三级保障制度 近期,北京上市交易的两块限价商品房用地清河小营地块和红狮涂料厂地块分别被金隅嘉业和万科夺得。与此前交易的普通商品房用地及限价房用地不同的是,该两地块均规划了一定比例的廉租房。 不久前,北京市政府已经出台相关政策,要求今后北京五环内普通商品房必须配建一定比例的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换句话说,今后的北京市场中,普通商品房、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四种形态的住宅将相偎相依,共生共存。 当时,有舆论认为政府是将社会保障责任推给开发商。任志强同样力挺政府,认为“住房的建设有资金的问题、分配的问题、建设方式的问题,但首先应规划先行,从土地的源头保证建设用地,用立法的方式保证建设用地,用明确的建设方式保证住房的建设。” 而陈淮在博鳌论坛现场,从宏观层面提出了“市场经济下一定有两个原则完全相对的住房体系”。这种全新的理论实际上指的是两种大家十分熟悉的住房体系,一为普通商品房体系,是市场化的资源配置方式,通过公平的等价交换建立起来。二为住房保障体系,对没有能力参与社会等价交换的群体进行救援救助性分配。 陈淮认为,只有这两种体系并行不悖地建立并发展,才能够对社会资源进行合理有效的分配。 针对住房保障体系,陈淮将其划分为三个等级,分别为救助性、援助性和互助性。廉租房制度属于救助性住房保障体系,针对一部分“在社会竞争中跑在最后”的人群;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则属于援助性,而公积金制度则属于互助性。 在三级保障体系中,公积金制度和经济适用房制度均有资金来源,唯独廉租房制度没有。自去年“国六条”中提出要大力建设廉租房开始,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一直是有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新出台的《意见》为廉租房建设的资金来源提供了渠道,并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更多精彩评论,更多传媒视点,更多传媒人风采,尽在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欢迎访问新浪财经新评谈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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