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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频上涨民生总关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7月31日 02:45 第一财经日报

  针对当前价格总水平上涨较快、市场价格行为不规范等问题,国家发改委近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地方政府擅自干预市场价格,同时要妥善安排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安定人心,理性对待市场价格变化。

  从时间延续性上看,这份措词明确的通知,容易让人想起一个多月前的兰州牛肉面限价事件。为了平息消费者对牛肉面不断涨价的抱怨,兰州市紧急出台了牛肉面最高限价,却引来国家发改委的批评,认为政府部门用行政手段去干预本应当由市场调节商品价格的做法,不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规律,“略欠妥当”。发改委新出台的通知,与上述思路无疑一脉相承。

  从积极的方面看,中国正在建设市场经济体系,许多经济领域已经完全放开,处于自由竞争状态。在这些领域里,行政手段不应当用于价格干预,而应通过市场调节来影响价格。如果动不动就由政府出面干预,正常的市场竞争和价格秩序反而会受到破坏,形成越管越乱的局面。因此发改委的通知,对那些习惯于扩大职权的政府部门而言,是很重要的提醒。

  当然,这不是说,政府部门在价格问题上可以不作为或少作为。恰恰相反,这要求政府部门集中精力管好自己该管的事,不能以此为借口而免责。比如规范市场价格秩序,防止经营者或者行业组织以会议纪要、协调价格、价格联盟等形式串通定价、联合提价。同时,政府部门更要严肃查处价格垄断、价格欺诈、价格歧视、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

  这里面有一个重要判断标准,就是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损害。即使是那些自由竞争的经济领域,在突发事件或严重自然灾害引起价格显著上涨时,政府也必须出面管价格。比如洪灾区的方便面或瓶装水,就不能让商家随便涨价大发灾难财,其价格波动必须在政府部门控制之下。当然,这也需要政府部门根据情况,履行一定手续,或获得相关授权。

  我们认为,发改委出台这个通知更大的针对性,还是要防止宏观经济出现进一步过热的倾向。按一些学者的分析,中国当前处于新一轮全面通货膨胀的初期阶段,如果调控不得法,通胀很可能会加速,不利于经济平稳发展,中低收入人群的生活质量更会受到较大影响。

  同时许多人还注意到,石油、电力等拥有垄断资源和市场优势的部分大型企业,正在不断寻找各种理由,催促国家发改委提高相关

能源产品或公共服务的价格水平。我们担心,在不少行业和部门利益日益制度化、法律化的情况下,各种新的政府调价措施随时会浮出水面,从而进一步拉高居民消费价格平均涨幅,也将不利于各地达到预期的宏观经济调控目标。

  从此前数次的涨价情况来看,政府部门的价格审批权被行业化的现象,已经屡见不鲜。一些仍在发改委定价目录上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虽然其变动有严格的申请、听证和审核程序,但在实际执行中,往往不是多数公众的意见占上风,而是被相关部门、行业或企业的意志所主导。

  因此,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压力日增的情况下,政府部门尤其需要有全局观,不能充当利益集团借机涨价的推动者,不能为严峻的通胀形势再添压力。为此,就要严格控制政府提价措施的出台,努力保持价格水平的基本稳定。当价格上涨幅度较大、对低收入群体生活影响较多时,政府部门还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通过调整社会保障标准、发放临时补贴等方式,确保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因价格上涨而明显降低。

  这些当然都是很得人心的,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思路。不过我们仍然担心,国家发改委的通知精神和具体要求,能否在各地真正得到贯彻落实。比如近期在一些地区出现的

房价大幅上涨,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衡量,都大大抬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成本,让更多中低收入者只能望房兴叹,那么当地政府是不是要出台控制房价的政策措施,又能否奏效呢?

  类似情况还有很多,比如

药价、各种教育成本的不断高升,其中不合理、不合规范之处人所共知,发改委仅凭一纸通知,当然也不可能化解这些公众普遍关心的难题。其实,更有价值的解决之道,并不是依赖政府干预价格,而是想方设法增加居民收入。

  中国持续多年的经济快速发展,形成了当前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上涨的充分理由。真正要以民为本,政府部门就须痛下决心,让尽可能多的人有机会公平分享改革与发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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