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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消协王前虎、“打假英雄”王海访谈实录(三)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2年03月15日 13:13 新浪财经

  

“打假英雄”王海

  网友:请问王前虎主任,听说消协对知假买假不支持,是这样吗?

  王前虎:打假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是整顿和进化市场的必要前提,无论政府还是个人,都有义务、有责任,因此,我们对所有的打假者都持积极支持的态度,因为只有市场上的假冒伪劣得到遏制、得到清楚,市场经济才能得到规范,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

  我们曾经记得全国人大法工委有一位学术人叫做何山,他曾经买过两幅假画,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49条,他把赔偿其中的一半捐给了中国消费者协会,本身这个行动就说明制假打假或者以假打假,消费者协会不仅在道义上支持,而且还会在必要的时候在法律方面给以强有力的支持。

  网友:请问王海先生您对目前维护消费者权益怎么看?为什么会出现您这样的英雄呢?

  王海:“英雄”不敢说,中国目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律环境应该说还是逐渐走向完善、走向成熟,在这个阶段,我想会有更多的人站出来指出一些问题,发现一些问题,或者说让大家重视一些问题,我想这些人自然而然会受到大家的注意,这应该说是比较正常的。如果有更多的人来积极的关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问题,关注消费者维权方面的立法和执法的话,我们的消费者维权的法律环境会更好。

  网友:请问王海先生,您的维权是多数选择在法院还是选择在工商部门解决?

  王海:我们现在很多案子都是通过行政处罚来解决的,通过法院诉讼的也有,但是总的数量上还不到10%。

  网友:外国品牌的随身听如何识别真伪,不同的专卖店价格相差悬殊,我们应该如何去选择呢?

  王海: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象有一些产品可能是走私的产品,不一定是假的,有一些产品确实是假的,消费者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个人的意见是最好不要贪图便宜,最好到相对正规一点的授权的专柜或者专卖店选购,这样可以最大程度的规避买到假货或者走私货的风险。

  网友:请问两位先生,如何看待手机的三包问题,商品房为什么迟迟没有实行三包?

  王前虎:应该说三包问题是广大消费者都非常关心的问题,三包做好了,消费者的消费信心就会增强,他对市场和经济环境也同样会提高信心,但是应该明确一点,行政的三包规定仅仅是对国家法律规定的一种细化和量化,从这个意义上说,无论有没有行政的三包规定,商家、厂家都应该承担法定的三包义务,这是第一个概念。

  第二个概念,无论是手机还是商品房,开发商也好,经销商也好,生产商也好,他出售自己的产品,如果发生质量问题,或者发生违约问题,或者是发生其他方面的侵权问题,他都应该依据法律的规定承担修、退、换的义务。因此,我们消费者不能够听到对方说没有国家的三包规定他就有权不承担三包义务,不要相信他的话。比如说手机,国家有产品质量法,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合同法,有民法,等等有关的法律法规,里面都有关于商品质量的条款。

  同样,对商品房而言,还有个建筑法,同样适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合同法、广告法等等,如果有虚假违法广告的误导,有合同欺诈,有商品房的质量问题,或者经过鉴定是一种不合格的商品房,或者是其他方面的,始终迟迟达不到入住条件,或者是违法销售,没有商品房资格的房屋等等,象这些情况,消费者都有权依法提出退、换,或者修理的要求,经营者应该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

  王海:我非常同意王老师的说法,但是我个人觉得三包作为一个部门规章,还是有非常多的缺憾,比如手机三包的折旧费的问题,一个手机是千分之五的折旧费,越过200天这个手机要退的话,可能要倒找消费者钱,这些的规定不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但是消费者不要被一些三包规定所迷惑,消费者真正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象产品质量法、标准化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这些法律都对消费者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明确的规定。有的产品如果出现缺陷的话,或者是明显的不合格商品的话,不需要去修、不需要去换,你就可以直接按照标准化法的规定要求退货。消费者应该在了解到三包规定的同时更多的了解质量法、标准化法方面的规定,否则的话,反倒不利于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请问王主任,国外商品的质量问题在国内好投诉吗?特别是高档消费品,如汽车等?

  王前虎:首先,中国加入WTO就等于将中国的经济和国际的经济接轨,加入国际经济大的商贸圈里,这种社会的进步无疑对我们中国的消费者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消息,加入这个大环境,国家必然要采取措施,而这个措施就是要对国内和国外的产品、国内的经营者和国外的经营者都给予国民待遇。同时,我们的企业和外国的企业都要在同一个起跑线上竞争,这样就会促进我们国内的企业在提高产品质量、服务质量上,在这种压力下迅速提高产品的质量。

  第二个问题,国外产品或者国外服务性的行业到中国经营或者在中国出售,他必须接受所在国的法律的调整。我们知道去年三菱帕杰罗V30、V31、V33,这就是一个典型的从国外进口汽车产品的一起投诉案,这个案子涉及的人数众多,在处理帕杰罗V30、31、V33车的事情上,我们先后和三菱北京事务所先后六次会谈,最后依据中国的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督促对方拿出了一个善后处理的方案,而这个方案不仅仅是承诺更换有问题的油管,同时它还要承担在召回过程中消费者因为更换油管造成的损失,比如说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等等这些直接的支出。

  如果由于汽车质量问题给消费者造成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害,他们也同意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1条和42条的规定给与相应的赔偿。比如说看护费、诊疗费、造成残疾的自助具费、医药费等等相关的费用。

  通过这个例子,网民应该清楚,无论是进口商品货币国内的商品,都应该依据中国的法律,承担产品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也就是说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三包责任。

  网友:我与朋友们经常在外面吃饭,在超市买的饮料是饭店价格的一半,当我们带酒水到饭店时却履糟拒绝,或者收取高额的开瓶费,发生这种情况后我们应该怎么样办?

  王前虎:应该说消费者有知情权,经营者有告知的义务,如果消费者在此前并不了解商店或者饭店要收取开瓶费,或者这个费用那个费用,如果事先没有明示的话,你有权拒绝向你收取的开瓶费,或者其他的费用。如果他事先已经明示了,而且你认为这个开瓶费收取的不合理,有失公道,我建议你不给他面子,离开这个饭店。

  王海:开瓶费实际上也算是一个格式性的合同,如果是失去公平的话,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如果10块钱一瓶酒,他收你20块钱的开瓶费,这种行为你应该拒绝,或者向相关的部门检举,甚至向法院提起诉讼。

  网友:请问王海先生,您怎么看待打假给您带来的麻烦呢?

  王海:确实给我带来麻烦,比如说骚扰电话、威胁,还有经常有人通过正面的交锋不能得到好处的时候,会做一些假新闻来攻击我,确实比较讨厌,但是我想任何一个职业都有风险,做任何事情都可能要付出代价,所以,也就做好了承担麻烦的思想准备。

  网友:请问两位先生如何看待前一段时间砸大奔的事件呢?

  王前虎:应该说砸大奔是一个非常敏感的话题,也是社会普遍关注的话题,首先武汉野生动物园是在车辆出现故障之后屡次修理仍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在和有关部门或者奔驰公司交涉无果的情况下,采取了一种行动,一个是情有可原,而是可以理解。

  至于,砸的第二辆大奔,我们就不知道车主是出于什么动机,听说没有故障就砸掉了,如果是消费者个人购买到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和经营者不能直接和解,实际上他还要另外四条路可以选择。一是到消协去投诉;二是找有关行政部门提起申诉;三是依据事先的约定到有关的仲裁机构仲裁;四是到人民法院起诉。但是作为汽车这类商品,发生了事故或者故障,往往在鉴定责任的问题上,消费者可能出于进退维谷的地步,就是说就打到这儿了,难以找到检测机构。现在我可以跟大家说,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局正在全国认证三个汽车检测机构,这个检测机构一旦认证完成之后,它就可以承担汽车的检测任务,包括故障车,甚至有可能对事故车辆给予鉴定,而且这三个机构将成为一个不挂靠在任何企业下的一个独立的第三方。再就是举证的问题。

  最后一个问题就是举证责任分配的问题,应该说我们国家在发生举证责任分配上,往往立法思想会倾向于弱者,就是说当对汽车的质量问题有争议的时候,一般情况下应该由经营者对自己的产品证出无过错的证据,这样的话应该是比较合适的。因为在产品的信息、产品的制造过程以及产品的设计、所用的材料等等各个方面,经营者是知情者,而消费者是不知情的,在这方面消费者是处于弱者的地步,理应由对方提供。如果是北京的消费者可能将更有利,因为北京市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实施办法第11条就明确的对此类情况规定了一个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也就是说对难以检测的,或者难以鉴定的应该由经营者提出自己无过错的证据,如果不能够提供就要承担责任。

  最后一个问题,按照我们国家法律的规定,对产品质量的认定是由国家指定的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才有法律效力。

  王海:象砸大奔这个事件我们一直很关注,这个事件本身暴露出来一个比较严肃的问题,就是消费者的投诉,这种维权的渠道还不是非常的顺畅,如何很方便的去检测质量问题,如何很方便的找到解决这个问题的渠道,很多人还不是很清楚,遇到这种情况,很多人往往会在投诉无门的情况下选择相对比较极端的做法。砸大奔事件的出现,我想也应该给立法者一个警示,就是我们在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立法方面还应该不断的完善。如果砸大奔的消费者能得到很有效的法律救济的话,他也不会选择这种很极端的做法。

  主持人:时间差不多了,请王主任给消费者介绍一些维权方面好的方法。

  王前虎:消费者权益保护首先是依法保护。第二,任何投诉事件都需要一个前提,就是实施,所以,希望消费者在日常生活消费中注意好相关的证明,这样对你日后投诉将会有积极的帮助。第三,提醒消费者不要跟着广告走,目前很多打着科学、健康、安全、认证,以至于获得某某专利、某国引进等等此类的商品往往是不可靠的,因此,希望消费者多长一点心眼。第四,遇到了问题,希望积极的通过不同的渠道,选择自己认为合适的渠道进行处理。

  最后,我们也希望在入世之后,无论是国外的经营者还是国内的经营者清醒的认识到企业的信誉才是你财富的根本保证,没有信誉等于是无源之水,应该在市场中本着诚信经营的原则,让市场认可你,让消费者信任你。

  王海:作为消费者,我觉得王老师说的证据意识非常重要,一定要有一个比较充分的证据,简单来说,就是每次消费的过程中一定要保存、报关好你的消费凭证,无论是发票、小票还是产品说明书、合格证,所有跟产品相关的凭证和文件,消费者应该尽量的保管好,将来出现权益纠纷的话,你才能够有资格要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否则的话消费者协会不会受理你的投诉。

  再一个消费要理性消费,不要人家买什么你就买什么,或者说不要广告说什么你就信什么,特别是不要相信在药店里坐堂的大夫的说法,说你这个也缺,这个得补,这个往往是欺骗你的。还有在社区的义诊活动、免费检测检验的活动,消费者最好也不要参加,这往往都是骗局。

  作为消费者,我觉得还应该有一点环保意识,尽量多去使用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产品,尽量少用对环境不利的东西,比如说塑料袋、木块,因为我们的消费行为会给环境带来更多的破坏,这是我的几点看法,希望大家更好的保护好自己的权益,也保护好我们整个人类的发展环境。

  主持人:本次嘉宾聊天到此结束,谢谢王前虎和王海先生,谢谢各位网友的参加。

  中消协王前虎“打假英雄”王海访谈实录(一)

  中消协王前虎“打假英雄”王海访谈实录(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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