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质监局表示酸奶早产不是行规 | |||||||||
---|---|---|---|---|---|---|---|---|---|
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24日 13:22 北京日报 | |||||||||
本报讯(记者张迪)“保鲜乳品提前标注生产日期”属于行业规范?北京市质监局人士表示“没听说过这说法”。昨天记者走访多家超市后发现,由北京鸿达乳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伊利”牌酸牛奶都已撤下货架。 据业内人士介绍,中国乳制品工业协会发布的57号文件———《关于转发全国食品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关于确定乳制品生产日期的函〉的函》中有明确说明,产品的生产日
针对此,北京市质监局质量监督处一位人士昨天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称,从没听说过“乳制品提前标注生产日期是‘行规’”。该人士表示,前一日公布的抽查结果的检测报告,已经送达被抽查企业手中,这其中包括生产“早产伊利”的北京鸿达乳制品有限公司。此外,市质监局昨天也接到了内蒙古伊利关于事后处理手续的咨询电话,但根据有关程序,市质监局只有在接到企业的书面材料后才会进行答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