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民举报食品安全违法案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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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1月12日 07:01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今后市民举报食品违法将获最高1万元的奖励。昨天,冬季食品安全会议召开,市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在会上发布了《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下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获得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应具备的条件是:违法案件发生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有明确、具体的被举报方;举报人提供的线索事先未被行政主管部门掌握;举报
举报按提供线索及协查情况分为三个等级,举报人的奖励据此按三个标准执行:货值在5万元(含)以上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最多不超过1万元;货值在5000元(含)以上5万元以下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按货值的5%、3%、1%予以奖励,最低不少于100元;货值在5000元以下或难以计算相应货值的违法案件,按照举报有功等级分别予以200元、100元或50元的奖励。 举报人在得到受奖通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他人代领奖励,也可要求有关部门以邮寄方式发放奖金。 《办法》对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者。对匿名举报的违法案件和事故线索,在调查处理完毕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的,由有关部门酌情予以奖励。 链接:举报的三个有功级别 一级:能详细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线索和相关证据,协助现场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完全相符。 二级:能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和部分证据,协助查处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相符。 三级:能提供违法案件和食品安全事故及隐患线索,不直接协助查办工作,举报情况与事实结论基本相符。 相关新闻:进京路口严防疫区畜禽 本报讯 (记者 王秋实)今起,外埠进京路口将密布防线,封杀来自有禽流感暴发的国家和地区的各种畜禽产品。在昨天的冬季食品安全会上,市食品安全办公室(下称市食品办)针对亚洲一些地区暴发的禽流感疫情,推出了本市的防范部署方案。 据市食品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市农业、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将分头把守养殖、屠宰、运输、经营等环节,采取防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各项检验检疫措施。 外埠进京路口将加强对储存进境动物产品的检查,严禁从疫区购进相关畜禽产品。禽类产品未经审批不得从事现场屠宰;畜禽养殖环境和投入品的使用将严格监控“瘦肉精”和磺胺类药物的使用。 对未经检疫非法闯关、伪造检疫票证等严重违法行为,工商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年内屡次出现问题的产区和畜禽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将被依法予以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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