磁卡密码被盗银行承担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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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12月21日 11:06 新闻晨报 | ||||||||
记者 沈凤丽 通讯员 潘巳申 晨报讯 银行借记卡持有人进入自助银行时,被告知要先刷一下卡,并输入密码。不料,这一刷竟被犯罪分子“刷”去了1万多元钱。这笔损失由谁赔?上海市二中院昨天作出判决,银行必须承担责任。此案的处理将对今后可能出现的类似诉讼具有借鉴意义。
去年5月22日晚,顾先生到一家自助银行欲刷卡取款,在门禁上看到一条提示语:进门前请先刷卡并输入密码。顾先生按此要求操作,但自助银行门纹丝不动,只能无奈离去。但半月后,顾先生发现存款莫名其妙少了10068元。 原来当晚,两名盗码“专业户”趁银行不备,将盗码器装在自助银行门禁上,窃得借记卡磁条信息与密码后,制作假卡,再通过异地ATM机攫取其中存款。顾先生就此起诉银行,认为其违约,未尽应尽义务。 市二中院经过审理认为,自助银行的门禁处没有使用说明、操作规范、风险提示,尤其是防范犯罪的说明,造成顾先生银行卡密码和信息的失密。根据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对于保障交易安全的注意义务,银行应高于储户。由于被告在履行储蓄合同中,未尽到相关义务而导致储户损失,应承担责任。基于上述事实和理由,法院一审判决银行给付顾先生10068元及相应的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