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住宿五年未兑现 消费者告金茂君悦酒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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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2日 09:39 新闻晨报 |
记者 沈凤丽 晨报讯“购买会员卡,赠送杭州凯悦大酒店免费住宿一晚。”上海金茂君悦大酒店5年前一次会员活动的承诺没有履行,以致使自己成了被告。昨天,上海一中院开庭审理消费者林女士状告金茂集团、金茂君悦大酒店娱乐服务合同纠纷一案。 5年前,林女士花费2288元人民币,成为金茂君悦大酒店“凯悦美食会”活动的会员。酒店承诺,会员享有在金茂集团即将开办的杭州凯悦大酒店标准客房享受一晚免费住宿的权益,并告知该店将于2000年年初开业。 可到了2000年年初,杭州凯悦大酒店并未开业。君悦大酒店便向各会员发了告顾客书,承诺将享受此权利的日子一直延长至开业为止。但时至今日,杭州凯悦大酒店始终没有开业。 “杭州是我最喜欢的旅游城市,我入会的一个主要原因就是可以获得杭州凯悦大酒店的免费住房。”协商无果后,林女士将金茂君悦大酒店以及金茂集团一起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直接经济损失,同时还认为两被告以根本没有竣工的酒店免费住宿来吸引消费者,属于隐瞒事实、虚假承诺的欺骗行为,应增加相当于原告支付服务消费合同价金(2288元)一倍的赔偿。 “赠送杭州凯悦大酒店免费住宿完全是对价以外的赠送行为,是附加权益。”“金茂”的代理律师昨表示,由于种种原因,杭州凯悦大酒店无法开业,我们愿意承担无法履约的相应责任,但责任范围必须合法也合理。 对于“欺诈”一诉,“金茂”代理律师表示,各地“凯悦”酒店是由各地所在公司建造,所有权都是产权方拥有,金茂君悦大酒店只是受聘,将其加入连锁分店,进行统一管理。因此,他们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诈的行为。 庭审后,双方都表示愿意调解。“金茂”愿意承担林女士在杭州任意一家五星级标准酒店住宿一晚的客房费用,或将此折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