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新管理条例发布 冒牌酒店将被重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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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4年09月21日 07:45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 (记者 张煦) 凡是打着“准#星”、“相当于#星”的广告进行宣传和经营的冒牌酒店和冒牌星级景区,将被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最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昨天,记者从北京市旅游局获悉,修订后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顺利通过了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的审议,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
按照新条例的规定,违反上述情况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将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1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市旅游局法规处于处长称,违法所得将由市旅游局执法部门根据相关规定进行审核。此外,旅游经营者如果作出下列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也将被处以相同的处罚:对服务范围、内容、标准等做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质价不符的服务;与其他单位和个人恶意串通,采取欺骗、误导的手段招徕旅游者。 据了解,新条例减少了很多行政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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