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邱伟) 法律硕士郝劲松因为索要发票问题3次状告北京铁路局。今天上午,郝劲松为索要发票起诉北京铁路局的两起案件先后在北京铁路运输法院开庭审理后宣判,郝劲松的起诉一起被驳回,一起获支持。
去年11月,郝劲松购买了1张火车票,后来又退了票。车站给他出具了退票费报销凭证。但郝劲松指出这种小票没有套印税务部门统一的发票监制章,是铁路系统自己印制的收
据,不是正规发票,不能报销,所以状告铁路局要求开具正规发票,并书面道歉。铁路局则认为,铁路、邮电等行业都有自己的专业发票,不需要套印全国统一的发票监制章,却具有报销功能,这有明确的法律依据。此案经法庭合议后当庭宣判,法院根据北京市审计局的答复指出,退票费报销凭证属于专业发票,可以报销。铁路局履行了开具发票的义务。法院据此一审驳回了郝劲松的这起诉讼。
法庭今天还审理了另1起郝劲松状告北京铁路局的案件。案件起因是今年2月郝劲松在乘火车时购物,列车员没给发票,郝劲松起诉要求北京铁路局开具发票。铁路局方面则说郝劲松没有证据证明他要过发票,事实上郝劲松当时就没要发票,目的仍是为了“制造案件”。而法院并没有认可铁路方面牵强的说法,当庭作出了被告北京铁路局给原告郝劲松出具60元正式发票的判决。
郝劲松表示自己接连提起“发票之诉”,是为了引起有关方面关注铁路的税务问题。而北京铁路局的代理人当庭推断说,多次起诉铁路局的郝劲松是为了炒作自己设计官司,发起恶意诉讼,浪费了诉讼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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