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贪污回扣被判缓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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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5月19日 17:56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邱伟) 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职员颜某,在物资采购中索要并贪污7万余元“回扣”,今天上午,颜某被东城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由于颜某自首和主动退赃的情节,法院同时宣告对他缓刑4年。 48岁的颜某是国家林业局世界银行贷款项目管理中心外资项目管理处职员。1999年8月至12月间,颜某利用负责物资采购的职务便利,在采购过程中,要求供货方北京华利捷科
东城法院认为颜某贪污罪名成立,但由于颜某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主动退赃,并且真诚表示悔改,因此依法对颜某减轻处罚,并宣告缓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