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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眸2006理财市场(4)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30日 15:24 上海金融报
2006年货币市场及金融市场的相关政策 3月28日,上海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第一次工作会议在央行上海总部召开。会议通过《上海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4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第5号公告,调整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服务贸易售付汇、境内居民个人购汇以及银行代客外汇境外理财、保险机构和证券经营机构对外金融投资等六项外汇管理政策。 4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共同发布并施行《商业银行开办代客境外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允许境内机构和居民个人委托境内商业银行在境外进行金融产品投资。 4月21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公布了《全国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规则》。4月2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推出人民币外汇掉期交易业务。 4月28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贷款基准利率。其中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58%提高到5.85%。其他各档次贷款利率也相应调整。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8月19日,中国人民银行上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调0.27个百分点,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也相应调整,长期利率上调幅度大于短期利率上调幅度。同时,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下限由贷款基准利率的0.9倍扩大为0.85倍,其他商业性贷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变。 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审议通过,于2007年1月1日施行。《反洗钱法》第一次在法律层面全面确立了我国的反洗钱监督管理机制;将反洗钱义务主体从金融机构扩大到特定非金融机构;规定了反洗钱调查措施的行使条件、主体、批准程序和期限,以及开展反洗钱国际合作的基本原则等内容。 11月11日,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简称《条例》),以加强和完善对外资银行的监督管理,促进银行业的稳健运行。《条例》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 11月24日,中国银监会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简称《细则》),取消对外资银行经营人民币业务的地域和客户对象限制,外资银行可以将人民币业务服务对象扩大至中国境内公民。《细则》自2006年12月11日起施行。 12月21日,上海黄金交易所公布《个人实物黄金交易试行办法》。 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简称《办法》),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并且不再区分现钞和现汇账户。《办法》自2007年2月1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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