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征税仍按去年办法执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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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6年01月11日 13:29 深圳商报 | |||||||||
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做客“民心桥”解答税收热点问题 年终奖征税仍按去年办法执行 【本报讯】昨天上午11时,市地税局副局长章家寿做客深圳电台“民心桥”节目,就当前市民关心的热点税收问题进行了解答。
深圳个税起征标准不会变化 在回答主持人关于新修订的个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对我市居民会有何影响的问题时,章家寿说,现在看不会有太大的影响。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国内人员,我市仍然执行每月1600元的工薪所得费用扣除标准;对于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华侨以及远洋运输船员、在境外任职或受雇取得工薪所得的国内个人,适用费用减除标准总额由每月4000元调整至每月4800元。 年所得12万元以上应申报 章家寿说,双向申报是一种趋势,我国最终要实行双向申报。除了单位支付薪金时要申报外,个人也要申报。但是目前的管理手段还达不到这个要求,只能要求年收入在12万元以上者要进行双向申报,目的是核对自己申报的收入和雇主为其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收入是否一致,如果有差距,就要补交。 12万元是指一年内所有的薪金所得,在取得12万元年收入后3个月内,即次年的3月底前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全年所得。可以去地税局窗口申报,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申报,还可以邮寄和进行网上申报。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的个人,最高将处1万元罚款;不进行申报,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个人,最高将处不缴或少缴税款5倍的罚款。 章家寿强调,现在规定年所得12万元就应申报,将来可能不管多少收入都要双向申报,还要建立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个人档案。 我市地税部门将从2007年1月1日起,接受上一年度年所得12万元以上个人的纳税申报。 年终奖征税仍按去年办法执行 章家寿说,年终奖金的征税办法没有调整,还是按照去年的办法实行。年终奖一次性发放可按12个月分摊,按照每月的扣除额找出它的适用税率来缴税,但只能使用一次。如果年终奖超过2万元以上,适用的税率就高,年终奖发得越多,税率就越高。 明年纳税人可领纳税凭证 在谈到纳税凭证问题时,章家寿说,我市地税部门一直致力于解决这一问题,但目前条件还不具备,将会争取尽快解决。因为新的管理系统年内可以完成,明年这个时候应该可以解决这一问题。 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对于听众提出的缴了很多税但没有得到具体利益的问题,章家寿说,税收从本质上讲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这个“民”指的是公民,但具体到个人来说,可能不会有明显的感受。政府修桥修路、社会保障等等都是取之于民和用之于民的反映,我们每年财政的很大一部分都用在了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 在昨天深圳电台的“民心桥”节目中,有听众投诉上沙休闲广场停车场不给发票,只给盖有上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的收据。市地税局第二稽查局的税官马上采取行动,突查该停车场。上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解释说,上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2005年4月才拿到资质证,开始对停车场进行管理。由于停车场的有关手续正在交管部门办理,无法办理停车场的税务登记证,暂时只好为消费者开收据。她并表示马上整改,尽快办好手续,领证领发票,目前停车场已经取得的收入,公司已经缴纳了税款。李怀今蔡树锋张炜摄影报道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 李怀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