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个税来源于工薪阶层 个税改革牵动工薪一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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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3月30日 11:29 新世纪周刊 | |||||||||||
来自国家税务总局的消息说,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1737.05亿元,其中65%来源于工薪阶层。“贫富倒挂”的现状激起了各方的反应,一时间“个税改革”的问题成为街头巷尾热论的话题。 目前,除北京、上海执行1200元,深圳执行1600元起征的个人所得税标准外,全国其他地区执行的仍旧是800元的“老标准”。这个始于1980年的个税起征点,在经历了25年的经
1980年月收入800元的算高收入阶层,但25年后的今天,“月薪800元”已经成了低收入的代名词。用20多年前的标准当作现在的起征点,显然已经脱离实际。因此,这让人们对此次个税改革充满了期待。 工资飙升 个税未变 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姜德明提交了“现行法律规定800元的个税起征点应该调高”的议案。姜德明举了自己的例子:他1980年的月工资是33元,20多年时间,月工资已经增涨了50多倍。但800元的个税起征点,时至今日仍然没有统一提高。 按现在的起征标准,工薪阶层反而成了个税缴纳的主体,造成该税种与其调节贫富差距的初衷相悖。所以需要规定一个上下活动的征收范围,进一步调节高收入者。 明确将工资薪金所得、生产经营所得、劳动报酬所得、财产租赁所得等带有连续性的收入列为综合课征项目,实行统一累进税率,对财产转让、特许权使用、利息、红利、股息等其他所得仍按比例税率实行分项征收,并对税前项目进行必要调整。 与此同时,还要强化税收的监管,加快个税信息化建设,改进征管手段。通过个人收入档案制度,代交明细账制度,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双向申报等,完善个税制度,并强化对真正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的征管。 个税调整势在必行 国家税务总局局长谢旭人在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记者招待会上也表示:当前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是必要的。谢旭人指出,针对中国个人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应充分利用税收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缓解分配不公,促进社会公平。 他说,个人所得税的扣除标准关系到每个纳税人的切身利益。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中国城镇职工工资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居民生活费用开支的范围随之扩大,数量也随之增加,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非常必要。 他还表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在充分调查、充分认证的基础上,提出了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的初步方案,下一步就要按照立法程序上报国务院进一步审议。国务院审议以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中相关的条款。 体制造成“贫富倒挂” 根据国家税法规定,目前个人取得的11类收入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包括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意外收入所得、稿酬所得等。其中工资薪金所得的涉及面最广。据悉,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将近1800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真正高收入群体的纳税并不是很多,出现了比较严重的“贫富倒挂”现象。 对此,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韩复龄认为,“贫富倒挂”问题实际是中国的税收体制问题,长期以来,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没有完善的配套机制。尽管一直以来有关部门没有停止过修订,但实际上只不过是小改小补,没有起到根本作用。所以,此次总局要适当调整个人所得税扣除标准。 标准提高压力减小 记者从北京市地税局个税管理处了解到,从2003年9月1日开始,北京市每人每月的补贴免税扣税额,由200元提高到400元,个税工薪项目起征点,也由1000元提高到1200元。 以北京某国企职工李先生为例,他的月收入为2000元,按照12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额,他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5元,一年为660元。 如果按照 8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额,他每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95元,一年为1140元,二者相差近一半。 这对于收入本来就不高的李先生来说,“显然提高了起征标准之后,压力就小了一半。” 而对于白领刘小姐而言,5000元的月收入,按照12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她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445元,一年为5340元。如果按照8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她每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505元,一年为6060元,两者相差720元。 外企员工避税手法多 陈先生是北京一家知名手机公司的部门经理,用他的话说“明着的月收入在10000左右”。按照1200元个人所得税起征额,他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金额为1385元,一年为16620元。如果按照800元的个人所得税起征额,他每月应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金额为1465元,一年为17580元,两者相差960元。 “960元的差距算不了什么,再者说我们还有一些‘暗着的’收入。我们的公司是跨国公司,在世界各地都有业务,我们只需要在香港、纽约或者其他某个境外银行开一个账户,公司直接以美元、港元等货币形式给我们发工资,这些收入不就不用缴纳个税了吗?”正如陈先生所言,在外资企业的员工有很多避税手段。 对这一问题,韩复龄认为,高收入人群隐性财产的税收逃避一直以来都是很严重的问题。为了改变这一状况,要从制度上和法律上加以完善。一个新的税法在制度上应该针对所有人,理所当然地包括资产收入者和高收入人群。 20多年前大部分人通过劳动所得,但现在个人所得的渠道是多元化的。因此,1980年制定的“门槛”是根据当时的单一收入来源,其切入点显然已经不合理了。 而谢旭人也透露,为了适应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新的形势,促进企业公平竞争,政府要统一内外资企业所得税,合并内资企业和外资企业目前适用的两套企业所得税法,建立统一的企业所得税制度。 多少钱起征最合适 当被问及“个人所得税从多少元开始起征比较合适”时,韩教授认为,由于各地的经济水平发展不平衡,并且地方的相关部门出于对当地经济利益的考虑也会采取不一样的标准。 如上海、北京起征点是1200元,而深圳是1600元。所以,目前还不好预测个人所得税从多少元开始起征比较合适,但从网上的调查看多数人还是能够接受2000元左右的标准。 个税去向引人关注 人们除了关心个税的起征点问题以外,纳税之后税收如何使用和分配也是人们关注的问题之一,尤其是一些高收入人群。月缴纳个税1385元的陈先生就曾经向记者表示过这样的疑问,“我每年要缴纳16000多元的个税,我很想知道它们的去向。” 针对很多人关心的所得税的去向问题,韩复龄教授说,作为个人来讲,我们是无法知道所缴纳税款的具体去向的,但我们可以通过每年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报告知道相关信息。 “近几年我国每年的税收增加额度达到20%左右,已经远远超过了GDP年8%左右的增长程度。这表明我国政府正在通过法律和行政手段加强对税源的管理,以减少税收的流失。 此次个税改革很难说能够从根本上改变我国目前‘贫富倒挂’的现状,但我相信会在一定程度上有所改变,我们还是拭目以待。” 韩复龄教授最后说。 个人所得税知多少 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其征收范围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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