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销是上家找下家,下家再找下家,下家再找下家,就是形成一条传销链。一家中资保险公司内部培训课程当中,找到以下这个数据:如果你找到一个业务员,他每个月的佣金是800元,他上面的主管可以拿到2045元。但如果你找到一个绩优的业务员,举例,如果他每个月的佣金是4000元的话,他的上层主管可以拿到5340元,更上层的经理可以拿到16860元,这就是传销式的经营手法。
老百姓买了车子,是先要交保险费而不是后交,所以一到年初老百姓的保险费交了之后,保险公司就可以拿这个钱去运作。我以某保险公司为例,去年投资就获得了33亿元的投资回报,等于4.6%的利润就出来了,这个利润又是归保险公司的。也就是说在公司盈运状态之下,它运用你的资金投资股票市场又赚了4.6%,这笔钱都还没有算进去。因此它们不断赚钱,赚了钱之后投资还有收益。
保险公司手中已经持有上万亿的资产,这个资金给他们做什么用?保险公司成立了很多其他公司,包括什么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等等,保险公司靠非保险业务来赚钱。保险公司没有花大力气、大精力去聘用一些真正具有专才的保险人才,替客户创造出一个新型的保险种类,能够让我们每个人的保费降低,反而是透过一种所谓其他非保险类的方式来赚钱。
金华的一位女士因为没有买保险,收到了雷人短信:“让雷劈死你 我给你送花圈。”金华市目前的保险从业人员超过1万人,但这批人员流动性比较大,素质参差不齐,难怪保监会提出保险经纪人要有大专文凭了。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会通过不同的方式比如Email、手机短信等等,接收到各种各样推销保险的广告。给我的感觉是什么人都能卖保险,什么人都敢卖保险。
郎教授讲的现象,还有具体数字,无法佐证“寿险是传销”的观点,不能因为营销员薪酬制度有点像“传销”,就说寿险是传销。寿险营销体制中不同层级的营销员收入有差别,这是事实。但寿险营销员薪酬制度和寿险提供的保险保障无论如何是两回事。寿险产品,哪怕是理财性较强的产品,也不存在任何欺骗,保单所提供的保险保障包括承诺的利益是实实在在的,与传销风马牛不相及。
不想给财险公司辩护,郎咸平尖锐指出的有些问题也的确存在。交强险的费用率大约占了保险费的30%左右,不算高,但商业车险的赔付率不高,只有50%多,费用率却超过40%,比较高,这也是事实,真的需要重视和解决。交强险的费率结构肯定需要调整,特别是费率的地区结构、车种结构,车险经营管理水平也应当提高,这样才能把过高的费用率降下来。但这些问题及其解决和“忽悠”扯不上。
保险公司通过承保业务赚到一定利润是承保利润,但保险公司把保险费收来之后,在给付之前,要暂时存留一段时间,特别是那些长期寿险资金,在保险公司要留存几十年。所以为了使这些暂时闲置的资金能保值增值,保险公司都要拿去投资,这就成为保险的派生出来的“融资职能”。通过投资赚到的钱叫“投资收益”,开保险公司可以赚这两个钱,全世界的保险公司都是这样运营的。
从就业的角度,我认为保险业很了不起,拥有全国90%金融资产的银行业,提供的就业岗位不过百万,而只拥有5%的金融资产的保险业为社会提供了300多万个就业岗位。是的,保险行业员工和营销人员的收入没有银行、证券职工的收入高,特别是保险营销人员收入更低。但不能因此很轻视地认为“什么人都能卖保险,什么人都敢卖保险,什么人都在卖保险”。
2011年保费1600亿,当年寿险赔付以及伤亡疾病等赔付,只赔付77亿。这个数字笔者不去核实真假,只是要提醒郎先生,人寿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这些不同的保险,赔付责任是不同的。
越是将来赔付的如养老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当期缴纳的保费反而比较高;而意外伤害保险、医疗保险等短期保险产品,当期保费反而相对较低。如果把这些不同的保险产品的保费合起来再看,就会出现当年收的保险费要远高于当年赔付的数字。郎先生是用模糊概念,甚至是故意混淆概念来分析问题,结论自然就站不稳脚了。
关于混淆概念的手法,郎先生在文章中多处使用。再如在说到第二个乱象是财产险基本上是靠广告来推,靠广告来做大忽悠。郎先生的论据,只提到交强险,没有其他的险种,更没有什么广告忽悠的内容。还有保险公司盈利的问题时,“这不一定是真的赔钱,比如说责任理赔不一定有理赔,而且可能理赔时在很多年之后才会发生的。”很多语句,对于概念的模糊和混乱,实在让我辈无语。
中国保险业,与“郎”共舞,幸与不幸着。
以敢言放炮著称的经济学家郎咸平在某电视节目中大肆炮轰中国保险业,称“买保险最不保险,我们的保险营销就是搞传销。”“我们现在对传销嗤之以鼻,但万万没有想到,传销已经成为中国保险业的业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