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10月9日消息,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近日公布关于心海公估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心海公估公司存在未配备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行为。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决定对心海公估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对当事人王晖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以下为处罚书原件:
行政处罚信息披露(北京心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王晖)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于2018年10月8日作出京保监罚〔2018〕14号处罚决定。
经查,北京心海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心海公估公司)未配备业务、财务信息管理系统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十六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第八十四条,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违规行为。
时任心海公估公司执行董事王晖(身份证号:110106 XXXXXXXX0025)是对上述违规问题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据《保险公估人监管规定》第一百零一条,我局决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王晖处以警告、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
责任编辑:陈鑫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