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大“红包”明年1月起派发!力度空前,6项专项附加扣除后,你还需要交税吗

个税大“红包”明年1月起派发!力度空前,6项专项附加扣除后,你还需要交税吗
2018年12月23日 06:52 期货日报


继10月1日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后,国务院在减税方面又推出了新举措。昨日晚间,国务院公布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同时发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与两个月前向公众公布的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有明显变化。暂行办法的发布标志着我国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迈出关键一步,释放出更加惠民的积极信号。

根据暂行办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同时,将根据教育、医疗、住房、养老等民生支出变化情况,适时调整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这意味着工薪阶层未来可能会享受更多的福利。

有关专家指出,修改后的暂行办法更加合理、公平、明确,有助于减少争议和潜在风险,更好地实施。随着专项附加扣除的引入,个税扣除标准将显著提高,对于上有老、下有小、还有房贷或房租支出的青壮年人群,引入专项附加扣除后,个税扣除标准将提至于9000元/月甚至更高。扣除标准的提高,意味着个税负担减轻,社会整体福利将有所提升。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具体怎样扣除?减税的力度究竟有多大?且听专家详细解读!

子女教育:每月千元定额扣除 新增技工教育

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学历教育包括义务教育(小学、初中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工教育)、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除此之外,年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处于学前教育阶段的子女也可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扣除标准执行。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刘怡指出,与先前发布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暂行办法在学历教育具体囊括的高中阶段教育栏下,追加列入了“技工教育”一项,这传递出,无论接受什么样的教育,国家都一视同仁来对待。

暂行办法同时规定,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继续教育:每月400元或当年3600元定额扣除 同一学历扣除期限不超4年

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不过,减税优惠并非“无限期”。办法规定,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专家认为,这既能满足大部分的继续教育需要,也能一定程度上避免被钻空子。

对非学历继续教育而言,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可按3600元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限额增至8万元 家属生病纳入考虑

暂行办法规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此前的征求意见稿中,限额为60000元。

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最受关注的是扣除方式的变化。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者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

刘怡表示,如果纳税人得了大病,通常收入水平会下降,可能达不到扣税标准,享受不到相关扣除政策。允许配偶扣除,可以有效减轻纳税人所在家庭的负担。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指出,大病医疗支出专项附加扣除方面有较大变化,主要是医药费用支出限定在基本医保和医保目录范围内,较之前征求意见稿缩窄。扣除限额从6万元提至8万元,而且发生医疗支出从只能由纳税人本人扣除扩展到配偶。

首套房贷:每月千元定额扣除 最长20年

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者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者其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值得关注的是,暂行办法明确了“首套住房贷款”定义,即购买住房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的住房贷款。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上海财经大学范子英教授指出,相比于以前市场讨论的住房贷款利息扣除以普通住房界定,享受首套房贷利率可以覆盖更多人群。

西南财经大学财税学院院长刘蓉认为,以银行首套房房贷利率使用与否作为首套房界定标准,是出于实际操作简便。如果个人为了改善住房条件,置换一套房,在一些地方适用二套房房贷利率,虽然从产权角度来说仍只有一套房,但是按照首套房贷利率来判断的话,此类情况将不能享受住房贷款利息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房贷要如何扣除?暂行办法明确: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照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的住房分别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

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张斌表示,相较于征求意见稿,暂行办法对于房贷利息扣除中的一些概念和情形进行了更为清晰的定义,规定更为细致,便于执行和操作。

住房租金:每月定额分三档 扣除800元到1500元不等

根据暂行办法,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张斌表示,暂行办法吸纳了征求意见时关于租金扣除标准偏低的建议,适当提高了第一、二档城市房租扣除标准,其中第一档城市扣除标准由每月1200元提高至1500元,第二档城市由每月1000元提高至1100元。

施正文表示,由于意见稿定的标准略低,这次提高主要城市的住房租金扣除标准更加合理。由于住房租金跟行政区划关联度没那么高,1500元扣除标准的城市中除了省会和计划单列市外,国务院还将确定其他城市,从而来弥补通过行政区划和人口设定条件的不足。

对于已婚人士来说,租金最终可否扣除取决于自己“另一半”的情况。根据暂行办法,配偶在纳税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的,视同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有自有住房。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住房租金支出。

此外,纳税人及其配偶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同时分别享受住房贷款利息和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

赡养老人:每月20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可与兄弟姐妹分摊

根据暂行办法,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独生子女可按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可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文章综合自新华社、第一财经日报、中国政府网)

纳税人 交税 定额

热门推荐

收起
新浪财经公众号
新浪财经公众号

24小时滚动播报最新的财经资讯和视频,更多粉丝福利扫描二维码关注(sinafinance)

7X24小时

  • 01-08 华林证券 002945 3.62
  • 01-04 青岛银行 002948 4.52
  • 12-27 华培动力 603121 11.79
  • 12-26 华致酒行 300755 --
  • 12-19 上机数控 603185 34.1
  • 股市直播

    • 图文直播间
    • 视频直播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