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存在质量问题可无条件退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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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finance.sina.com.cn 2005年01月07日 18:51 北京晚报 | ||||||||
市商务局、市质监局等部门上午联合发出通知 本报中午消息 (记者 杨滨) 针对目前市场上购进销售的某些预包装食品标识特别是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模糊不清,顾客无法识别,影响食品安全的情况,今天上午,市商务局、市质监局、市工商局、市食品安全办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流通领域预包装食品保质期管理的通知》,通知要求,对售出的食品存在质量问题的实行销售单位先行负责制,无条件退换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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