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照费”收了160多万,嫖娼欲“封口”不料露出马脚———
本报讯 记者 林洁、黄礼琪,通讯员 林雨、杜晓辉、可可报道:卖官为敛财,嫖娼被勒索,河源市的“卖官书记”卢建中因受贿罪昨天被广东省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没收个人财产4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1994年10月至2003年3月期间,卢建中利用其所担任河源市副市长、河源市委副书记等职务便利,在其主管的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共计收受和索取他人人民币152.4万元、港币9万元、美金1000元。
卢建中,1946年3月20日出生。从1984年4月起,他先后担任过中共连平县委副书记、县长,河源市副市长、中共河源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等职。
案发后,卢建中已退出了赃款。宣判后,被告人卢建中表示服判,不上诉。
助人升官大发横财
作为地级市的主要领导,卢建中一句话足可以左右一个人仕途的升迁,而卢建中也以此作为敛财的一个手段。一幕幕权钱交易由此产生———
1992年,时任中共紫金县委常委的廖某某找到当时分管工业、供电的河源市副市长卢建中,要求到市里工作。在卢的关照下,廖某某调任河源市电力工业发展总公司任总经理。1996年,廖又向当时分管经委的卢建中提出想到河源市经济委员会工作,卢答应推荐。1994年至1996年间,廖为了感谢卢建中的关照,分六次从公司的“小钱柜”中取出人民币共18万元送给卢建中。
在卢建中的权力圈子中,原河源市城建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钟某某也许是获取回报最高的一个。1995年,在卢建中的帮助下,钟某某调任大顶铁矿矿长。1999年,钟某某为解决副厅级职务,再次找到时任副书记的卢建中,在卢的支持下,钟某某被选为河源市政协副主席。通过金钱开路,钟某某仕途如愿,而卢建中的这两次出面又“挣”回了12.6万元。
1999年,河源市卫生局副局长何某某在卢建中的支持下,被任命为河源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此次升迁,何某某付出的“代价”是10万元人民币。
2001年,河源市侨务办公室主任邓某某,被任命为河源市外事侨务局局长,此番升迁实拜卢建中所赐。于是,2001至2003年间,邓某某分四次从单位财务借出人民币4.3万元,令卢的腰包又鼓胀起来。
2002至2003年,时任紫金县副县长的谢某某为自己的工作调动和职务变动,3次找到卢建中,在河源市区华信酒店送给卢建中共4万元人民币。在市领导班子研究谢某某任紫金县委常委时,卢投了赞成票。
插手工程红包入囊
1995年,河源市电力工业局为河源市政府垫资280多万元修建了明珠开发区输变电工程,由于资金不足,河源市政府未及时归还这笔资金。2000年,时任河源市电力工业局局长的刘某某为了拿回这笔资金,找时任河源市委副书记的卢建中。同年8月,在卢与河源市分管工业的领导沟通后,河源市电力工业局拿到了280万元垫资款。1998年,枫河线改造工程中,河源市电力工业局遇到困难,卢建中立即召开协调会为之解决了不少困难。当然,卢建中的这些忙都没有白帮。1995年至2000年间,刘某某5次从河源市电力工业局“小钱柜”中拿出人民币共15万元到卢建中的办公室送给卢。
1998年,张某某为了顺利拿到其将要承建的连平县油泮线公路工程补助款,向卢求助。同年6月18日,卢在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给连平县道油泮线安排二级公路改造资金的请示》上作了批示,让张顺利拿到了该补助款。张某某在1998年至2002年期间,先后六次到卢建中家送上了人民币共15万元。
嫖娼“封口”找人付钱
2001年,卢建中在连平县粤连大厦嫖娼。事隔不久,卢建中收到厚厚的一个信封,拆开一看,一盘录像带和几句令他心惊胆颤的话出现在他面前:“卢书记,你求官我求财!”写信人要求卢建中于指定时间将人民币150万元汇到指定账户。事后证明,实施敲诈勒索行为的是他的熟人周丰、周陈基。
为摆平此事,卢建中即召集时任河源市交通局副局长的唐某某、河源市公路局局长的谢某某、连平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兼连平县公路发展总公司副总经理的马宏青商量对策。卢建中要求谢某某支付3万元打发卖淫女离开河源,还要求唐某某、谢某某、马宏青帮其支付部分款项给勒索者,其中要求马宏青帮其支付40万元;要求唐某某帮其支付5万元;要求谢某某帮其支付5万元。卢建中却由此事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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