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苏环行罚字〔2022〕08第29号)。
信息显示,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违法事实为“未取得证明进行夜间施工”。依据《江苏省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条第二项,江苏省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对北京城建五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0.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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