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议民间借贷利率上限:判例引发行业焦虑 小贷率先自救?

2020-09-07 20:38:12 作者:新浪金融研究院 收藏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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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奕臣

  上月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调整落地,一锤定音之后,金融行业并未因此感到踏实,反而被更大的不确定性包围。

  据彭博社9月7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上月发布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可能会遏制即将上市的蚂蚁集团最大的营收动力,包括花呗、借呗产品以及小微企业助贷业务等的微贷业务面临收缩风险。

  同时,一则判例也令业界颇感不安。近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披露一份判决文书,案件涉及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与个人洪某的借款合同纠纷,平安银行按年化利率24%主张收取洪某的利息、罚息和复利,而法院予以驳回,最终以LPR的四倍计算。

  事实上,在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落地之后,有关其适用范围、影响情况的争论在业界一直未曾终止。9月4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还印发通知,号召小贷全行业开展利率定价大讨论活动。

  新规之后的首例判决引起了行业的广泛争议。四倍LPR是否会成为民间与业界的统一标尺,尚有待一个权威解释的出台。

  新规影响蚂蚁集团?

  小贷行业先“自救”

  彭博社9月7日报道,最高人民法院上月发布的民间借贷利率上限规定,可能会遏制蚂蚁集团最大的营收动力,包括花呗、借呗产品以及小微企业助贷业务等的微贷业务面临收缩风险。知情人士透露,蚂蚁集团和其他消费贷款机构发放的贷款将受到中国最高法院上月裁决做出的利率天花板限制,根据最新的最低贷款利率,上限目前为15.4%。

  8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民间借贷利率的标准告别“两线三区”,改为以一年期LPR的四倍为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详见:大地震!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大幅降低,对借款人、机构有何影响?

  借贷业务是成为蚂蚁集团的最大收入来源。蚂蚁集团招股书显示,2020年上半年,数字金融科技平台贡献了超6成营收达459亿元,其中微贷平台贡献最高,借贷收入猛增59%至290亿元,占比高达40%。

  新规对蚂蚁集团的影响尚未有明确佐证,但对小贷行业的影响已摆在眼前。9月4日,中国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印发通知,号召小贷全行业开展利率定价大讨论活动,颇像一场发动全行业展开“自救”行动。

  中贷协在通知中表示,随着利率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贷款市场利率将继续呈下行趋势,小额贷款公司如何顺应趋势,为市场主体减负,让利中小微企业,小额贷款公司的利率定价适宜范围会一直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通知中,中贷协强调了几点:要立足小额贷款公司是由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批准设立的经营放贷业务的营利法人,其经营行为不是民间借贷;要充分认清小额贷款公司在支持普惠金融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社会贡献;要用有理论、有实践、有数据、有对比的高质量大讨论,深入研究分析论证小额贷款公司行业贷款利率定价问题。

  中贷协表示,后续将汇总整理大讨论活动成果向有关监督管理机构、司法机关等部门积极建议,在监管规则制定、司法仲裁等方面为行业争取更多的政策支持。

  首个判例主张4倍LPR

  《规定》落地之时,已有不少争议之声。民间借贷利率的限制是否会影响金融行业?究竟哪些机构会受到4倍LPR这一标准的影响?根据《规定》中有关民间借贷的定义,有专家认为,所有持牌金融机构名义上不适用,其他以贷款为主业但属于非金融机构需要适用,还有人民法院支持的民间借贷都需要适用。

  根据上述观点,小额贷款公司、互联网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等都应适用4倍LPR;而商业银行、民营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均不适用。然而有业内专家指出,金融生态往往是各种业务交织,并不能简单说某家机构不受影响,某家机构受影响。近日,一则法院判例也佐证了这一观点。

  9月2日,《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0)浙0304民初3808号》于网络挂出。 判决书显示,2017年7月4日,被告洪某与平安银行签订《个人信用贷款合同》,合同约定被告洪某向原告借款21万元,贷款期限自2017年7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月利率为1.53%,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还本付息,并约定了相应逾期罚息处罚。借款后,借款人洪某足额支付至第10期之后出现逾期,累计已偿还本金47338.35元。

  在洪某逾期后,今年7月14日,原告平安银行温州分行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洪某偿还借款本金162661.65元及利息(截至2020年7月5日的利息、罚息、复利83519.85元;另以借款本金162661.65元为基数,从2020年7月6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逾期利息至实际履行之日止)。

  法院受理后,于8月27日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告判决。法院判决认为:原告平安银行温州分行主张按约定月利率2%计算2018年5月5日至2020年7月5日期间的期内利息、本金罚息、复利,其总和已超过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的保护限度,法院参照原告起诉时一年期LPR四倍进行利息罚息和复利计算。同时,法院驳回了原告平安银行温州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意味着,法院参考了最新的民间借贷利率司法保护上限,对上述金融机构的借贷纠纷进行了判决,成为行业内首例判决。目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已查询不到上述判决文书。

  这一判例无疑引发了行业的“焦虑”。目前,除房贷、车贷等优质贷款之外,包括信用卡业务在内的大量持牌金融机构的贷款利率都处在15.4%之上,且无法在短期内降至红线以下。以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为例,目前,多数消金公司产品的年化利率在24%至36%之间。

  有持牌消金公司人士对新浪金融研究院表示,《规定》落地时他认为可能不适用金融机构,但平安银行的判例大家都在关注,《规定》对行业的长远影响还需要“走着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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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进和

文章关键词: 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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